中共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县委机动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_重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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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县委机动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时间:2026-04-20 08:55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5月7日至6月27日,县委机动巡察组就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对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机动巡察。并在8月8日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围绕“三个坚持”开展整改工作。一是坚持整改工作责任任务双落实。局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各责任科室单位根据任务分解全面落实整改工作。二是坚持逐项研究整改销号。严格落实局分管领导分管责任,科室单位具体整改责任,盯紧时间节点,听取整改进度情况汇报,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改办法,推动整改全面完成。三是坚持举一反三提升整改实效。局党组坚持把聚焦主责主业和推动工作作为巡察整改的落脚点,坚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注重加强统筹,切实把巡察整改的成果体现到提升党的建设水平,促进规划自然工作提质增效、健全完善制度上来,确保能实现“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项工作”的效果,制定《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支取管理工作的通知》《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通知》等,从制度上健全长效机制,规范工作有序发展,全面提升规划自然资源工作。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5方面19个问题,我局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细化完善了整改台账,逐条逐项明确了责任科室(单位)责任人,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截至目前,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18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反馈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落实矿产资源主体责任不够有力”方面。

1.针对“政策法规学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专题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自觉和依法管矿的法治思维与责任担当。二是通过渝快政内部工作群,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学习资料,督促全体职工深入学习,准确把握法律条文规定,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在矿产领域的依法履职能力。

2.针对“矿业权出让收益追缴不力”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同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并召开专题联席会议研究追缴问题。2025年10月13日,规资、税务两部门在县税务局5楼会议室约谈欠费企业,税务部门还针对性地为欠费企业制定了还款计划。二是我局对欠费6个月以上且没有还款意愿的企业启动解除合同、注销采矿许可证程序。

3.针对“修复基金追缴不力”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已有一家企业将剩余生态修复基金1253800元缴纳。对于拒不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矿业权人已纳入异常名录,并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4.针对“对矿区修复项目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未实施先拨款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1月5日,局耕保修复科、地矿安全科组成综合验收组对重庆市隍恩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隍恩采石场2023年度生态修复工程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已基本完成生态修复目标任务。二是针对“未实施先拨款”问题,局党组在查清事实后,已对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对科室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员予以批评教育。相关经办人员已按要求向县纪委监委机关递交书面检讨。三是按照市规划自然资源局2025年11月生态修复基金管理培训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已拟制定《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支取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基金的支取用途,规范基金支取程序,强化基金使用管理与监督,目前已发给矿山企业学习并要求遵照执行。

(二)反馈问题:在“贯彻县委、县政府打击非法采矿集中整治要求不到位,落实联动牵头责任有不足”方面。

1.针对“与集中整治专班成员单位协调联动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砂石土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的指导意见》(渝规资〔2023〕49号)等文件规定,我局已编制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通知要求,一是各乡镇要以村社干部为神经末梢,严格落实属地巡查管控主体责任,建立巡查台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并上报主管单位开展进一步的认定和查处。二是加强部门协同,明确职能职责,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建立打击非法采矿协调联动机制,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调度会,与交通、水利、林业等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互通信息,联动配合,联合执法,共同开展打击非法采矿工作;县交通运输委负责依法查处砂石土运输车辆的超载超限、水运非法装卸作业等违规违法行为;属地乡镇(街道)和辖区派出所负责查处上路行驶和停放的流动打砂车。

2.针对“推动整治以宅基地建房名义违规采石行为不力”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按照《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加强对农村房屋选址和建设管理,严禁大开大挖,防止破坏生态、矿产资源和引发地质灾害,严禁以批建宅基地和设施农用地之名,行实施非法采矿之实。同时举一反三,各行业主管部门也需加强项目选址管控。涉及占用砂石等矿产资源的,要科学设计、控制动用规模,减少砂石土产生,严禁大开大挖;属地乡镇(街道)在“四好农村路”等项目建设前,须书面函告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3.针对“推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乏力”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我局已将打击非法采矿工作作为乡镇(街道)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上报至县委组织部,其中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和案件发生率两方面作为重点考核内容。

4.针对“推动打击非法河道采石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按照《通知》要求,一是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域内河道巡查责任,对发现的非法采砂采石行为及时制止,并报主管部门县水利局严格查处起到震慑作用,同时各属地乡镇(街道)对查处堆码的砂石土行使监管职责。二是明确县水利局负责河道范围内建设工程剩余砂石土的处置工作。

(三)反馈问题:在“履行行业主管责任不到位,对资源规划管理利用有差距”方面。

1.针对“推动落实‘十四五’矿山规划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进行中

整改情况:已通过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选定重庆华地资环科技有限公司为我县“十五五”矿规编制单位,并于2025年6月13日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按照合同要求,合理设置矿业权区块,将页岩区块纳入矿规,目前已完成规划编制初稿,2026年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并向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提交经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通过的成果报告,后以县政府名义申请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批准后实施。

2.针对“对产业项目石料出让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按照《通知》要求,建立建设工程项目剩余砂石土处置管理制度,明确处置单位,规范处置程序。所有建设工程剩余砂石土均需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处置,且处置价格不得低于本地区同类型砂石土销售同期市场均价,处置所得收益依法上缴财政。

3.针对“对资源出让监管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按照《通知》要求,建立现场联合踏勘制度。建设工程剩余砂石土应在建设工程项目指定的地点集中堆放,堆放结束处置前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建设工程项目业主、属地乡镇(街道)等现场踏勘,确认砂石土属性及开挖堆放等事项后签字确认。集中堆放的建设工程剩余砂石土处置前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现场监管。所有建设工程剩余砂石土均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处置,且处置价格不得低于本地区同类型砂石土销售同期市场均价,处置所得收益依法上缴财政。

4.针对“对非法加工出售建设工程砂石土资源监管缺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督促乡镇(街道)以及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奉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流动加工车辆的通知》(奉节安委办发〔2025〕9号),截至目前,县交巡警大队已对查获的15辆非法改装流动加工车辆进行切割处理。

(四)反馈问题:在“履行执法监督职责有欠缺,行政执法宽松软”方面。

1.针对“行政执法处置不规范,违法事实认定较为随意,自由裁量权较大”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学习,要求各科室(单位)特别是执法科室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必须始终以法律为尺,在法定框架、幅度和程序内审慎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有据、裁量有度。二是特邀局法律顾问、重庆环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唐波2025年12月5日为全体干部职工举办法治宣讲。着力提升执法人员规范运用自由裁量权及依法履职的实务能力。三是为有效整合分散在各业务科室的执法力量,经请示县委编制部门同意,专门设立督察监管科,核心职能是组织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与督察工作,通过统一指挥和规范程序,切实提升执法合力与监管效能

2.针对“行政立案处罚乏力,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驻局纪检组对地矿安全科、督察监管科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将机动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案件进行跟进查实,并及时向领导进行汇报,同时对正在办理的或者已办理的案件进行梳理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如果有要及时纠正解决,坚决杜绝行政执法宽、松、软,禁止出现“以停代罚”“久拖不决”等情况发生。二是要求广大职工学习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的《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特别是执法科室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必须始终以法律为尺,在法定框架、幅度和程序内审慎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有据、裁量有度。三是特邀局法律顾问、重庆环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唐波2025年12月5日为全体干部职工举办法治宣讲。四是为深入规范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进一步提升案件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我局制定并印发了《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会审机制》。

3.针对“执法监督作风不实,现场执法‘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驻局纪检组对地矿安全科、督察监管科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将机动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案件进行跟进查实,并及时向领导进行汇报,同时对正在办理的或者已办理的案件进行梳理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如果有要及时纠正解决,坚决杜绝行政执法宽、松、软,禁止出现“以停代罚”“久拖不决”等情况发生。二是要求广大职工学习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的《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特别是执法科室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必须始终以法律为尺,在法定框架、幅度和程序内审慎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有据、裁量有度。三是特邀局法律顾问、重庆环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唐波2025年12月5日为全体干部职工举办法治宣讲。四是为深入规范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进一步提升案件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我局制定并印发了《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会审机制》。

4.针对“日常监管有不足,执法监督存在‘灯下黑’”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驻局纪检组不定期对全局各科室(单位)工作作风开展督查,并随机抽取执法科室案卷卷宗进行评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规定进行处理,纳入单位(科室)年度绩效考核。二是为有效整合分散在各业务科室的执法力量,经请示县委编制部门同意,专门设立督察监管科,核心职能是组织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与督察工作,通过统一指挥和规范程序,切实提升执法合力与监管效能。三是为深入规范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进一步提升案件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我局制定并印发了《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会审机制》。

(五)反馈问题:在“对合法矿日常监管不到位,与行业部门信息联通共享有欠缺”方面。

1.针对“日常巡查监督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按照《2025年度打击违法采矿巡查关闭煤矿工作计划》,严格按要求分季度分片区开展巡查,针对非法采矿情况发生较为频繁的地区,增加巡查频次,有效遏制违法案件的发生。截至目前,已在全县开展常规巡查30余次,处置非法采矿案件10宗,移交违法犯罪线索1宗,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万余元,没收矿产品4万余方并公开处置。聘请专业技术单位每月对现有14个矿山开展技术巡查一次,对于生产密集型企业每月开展两次巡查,已出具巡查测绘资料11份。二是经现场核实,浙能采石场采矿许可证到期并申请了采矿权延续,现存在采矿许可证未延续前有作业痕迹,作业区域在其采矿许可证范围内,暂未发现越界开采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已对该矿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且该矿山已停止作业行为。

2.针对“与林业部门协同监督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建立打击非法采矿协调联动机制,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调度会,与交通、水利、林业等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互通信息,联动配合,联合执法,共同开展打击非法采矿工作。

3.针对“与交通部门联动监督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建立打击非法采矿协调联动机制,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调度会,与交通、水利、林业等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互通信息,联动配合,联合执法,共同开展打击非法采矿工作。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加强学习,强化党的领导。局党组将以落实巡察整改为重要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助推规划自然资源局工作稳中向好。

(二)持续加压,确保整改到位。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坚持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善始善终,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整改落实“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显成效。

(三)举一反三,构建长效机制。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深挖问题背后的机制根源,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力争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四)强化运用,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常态化工作开展、与深化改革、与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县规划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3-5655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