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4月7日至6月20日,市委第六巡视组对市五中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5年8月21日,市委巡视组向市五中法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院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五中法院党组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视整改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一是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头学、深入系统学。召开党组(扩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被巡视党组织配合巡视工作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学习贯彻市委书记袁家军在听取六届市委第六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意见》等要求,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二是全院干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全院各支部通过“三会一课”加强学习查摆,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从政治上接受巡视监督、认领反馈问题、落实真改实改。
(二)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巡视整改组织领导、部署开展、跟踪督促。一是“第一时间”动员部署。院党组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审议巡视整改“1+3”实施方案。二是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院领导分别担任副组长、成员,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并组建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等7个工作专班,建立工作例会、联系响应等5项工作机制,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综合协调、督办落实工作。三是跟踪督促整改落实。院党组专题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8次,对巡视整改“1+3”实施方案等11项重大事项和78项巡视整改重难点问题专题研办,下发督办函10件次。
(三)抓住“关键少数”,压紧压实巡视整改责任链条、监督关口、管理闭环。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院党组书记、院长负总责、负首责,主持召开专项推进会、调度会5次,牵头制定巡视整改“1+3”实施方案,主抓30余项重难点整改任务,以贯通推进巡视整改作为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对巡视反馈问题涉及的班子成员、突出问题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提醒,积极配合支持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二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5名班子成员、2名专委抓好自身问题整改,紧盯分管领域、分管部门整改任务,定期督导序时推进抓落实。通过牵头走访、带队调研,着力解决巡视整改中多跨协同等重难点问题。三是建构完善责任体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邀请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驻市高法院纪检监察组、市高法院派员列席指导,党组成员认领查找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提出对策措施、推动整改方案落实。分解制定党组、党组班子成员、部门党组织书记巡视整改“三级任务书”,“三级七岗”贯通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四)强化统筹谋划,落实落细巡视整改节点攻坚、过程管控、清单量化。一是细化制定整改方案。对照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按照点上解决、面上排查、举一反三、多跨协同要求,精准研提138条整改任务,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报请相关部门审核把关后制定印发“1+3”整改实施方案。二是精准管控清单台账。建立并定期维护《巡视整改台账》《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坚持每月听取整改工作汇报,督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综合协调、督促督办的作用,印发通报、“晾晒”清单6期。三是贯通推进巡视巡察。同步开展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对照自查问题整改、最高法院司法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全市法院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涉全面从严治党共性问题自查自纠整改,制定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同步推进整改落实。
(五)注重标本兼治,扎实推动巡视整改解决问题、完善机制、促进发展。一是坚持开门抓整改。认真接受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驻市高法院纪检监察组日常督促检查,按要求报告整改进度。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度民主生活会前向市高法院、市检察院五分院、辖区基层法院和本院各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二是标本兼治抓整改。制定、修订涉审判执行、司法政务、队伍建设规范性文件34件,并进行工作提示、提出工作要求22次。三是常态长效抓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以2026年2月底为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提出阶段性目标,建立每月督促调度、季度召开党组会集体研究、半年报送进展情况的跟踪督办机制,直到全部销号。四是融合主业抓整改。全年受理2.5万余件,审执结2.3万余件,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达标率保持100%,市委设定的年度主要审判质量管理指标全部达标。审结“金科系”等大型房地产破产重整案,化解债务1940亿元。7篇论文在全国法院第三十七届学术讨论会获奖,并首次获得一等奖1篇。8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14个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1个答问入选法答网精选答问,1篇文书入选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2项机制做法获评重庆法院2025年度改革创新实践成果,编辑出版《重庆法院破产审判精选案例解析》《重庆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判解释例》。2025年,全院共有7个集体、19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表扬。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推进新时代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
1.紧扣“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法院政治执行力。一是充分发挥党组对审判工作的领导作用。通过党组会议对审判工作重大事项和重大敏感案件研判30余件次,复盘促推要案处置,明确案件处理的原则和措施。修订印发《党组工作规则》《党组研究审判工作重大事项及重大敏感案件工作细则》等规范性制度文件,健全执法办案领导机制。二是严格履行法定事项报备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完善《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重大事项清单》《辖区两级法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清单》《司法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办法》等工作机制,严格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市高法院等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敏感案事件。规范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和破产审判工作,报送规范性文件6件,按时报备率100%,相关经验被市人大常委会《重庆备案审查信息》刊载。三是严格落实“以案促改促治”政治要求,推动警示教育入脑入心、形成震慑。落实“三个第一”首学制度,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4次,开展全覆盖政治轮训13期2935人次。以整治违规吃喝为抓手开展警示教育,查摆突出问题15项,制定整改措施28项,全部办结销号。印发《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十条意见》,对执行立案等10个方面进行规范规制,持续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
2.紧扣“中心大局”,发挥司法服务保障作用。一是深化跨域司法协作,护航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梳理2020年以来签订的川渝合作协议,台账化抓好协议事项落实落细。协同成都、泸州中院打造川渝两地机关党建协同服务“创新项目”,获评“2025年度川渝两地机关党建协同服务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优秀案例。做实中级法院职能作用发挥,抓实跨域高频司法事项协作,辖区两级法院办结四川法院执行委托事项6942件,1件案件入选川渝两地涉企民商事案件管辖典型案例。二是发挥环资审判职能,助推美丽重庆建设。与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对接,建立环资案件线索双向移送通报机制及诉调对接机制,推动司法与行政执法协同。承办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获得最高法院书面肯定,最高法院院长在渝期间专程来院调研。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91件,发布《重庆环境资源法庭生态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典型案例20件。汇总梳理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环境治理漏洞,向有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积极发挥以审判促治理作用。印发《生态司法修复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清理生态修复资金上交财政。设立千年古树司法保护基地,创新“司法+保险”协同共护机制,统筹开展生态修复或替代性生态修复。三是强化破产执行,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大力适用快速审理程序,全力提升破产审判质效,新收破产案件数量同比上升16.98%、平均审理时间同比下降16.84%,清理债务2411.38亿元,盘活各类资产691.81亿元。“金科系”破产重整案入选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典型案例,“隆鑫系”破产重整程序获香港特区高等法院认可,系我市第一个、全国第二个在港获司法认可的破产重整案件,对展现我市破产裁判权威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持续做优司法服务保障市属国企改革攻坚,审结并注销涉“三攻坚一盘活”国有破产及强制清算企业73家,实际出清率上升至76.04%,与市政府办公厅等市级部门及20余个区县建立定期会商、对口协作机制,协调事项80余次,相关工作机制获评重庆法院2025年度重大改革创新实践成果,被市人社局、市委金融办、市国资委表彰为“国资国企工作先进集体”“西部金融中心高质量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护企兴商”等专项行动,盘活国有资产16.36亿元,为中小民营企业追回欠款1.6亿元,338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探索执破衔接,受理全市法院“执转破”案件93件,持续深化“护企兴商”专项行动成果。
3.紧扣“司法为民”,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一是全力提升审判管理质效。修订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专业法官会议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审判质量管理专员实施办法(试行)》,规范审委会运行。明确院庭长案件监督管理范围,加强案件评查落实审判责任,压紧压实司法责任体系,着力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分析司法审判数据运行态势12次,聚焦长期未结案件情况等发出通报6期、提示21期,全院审限内结案率上升至96.49%,当事人反映突出的上诉案件移送时间大幅度缩短。通报全院审执部门结案进度44期,2025年全院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比、再审改判发回重审比、执行到位率等9项评估指标达标率100%。二是及时兑现胜诉权益。院党组专题研究执行重大案件、重大事项,每半年听取执行工作情况专题汇报,全年执结各类案件2704件,到位金额52.14亿元。常态化做实“终本出清”工作,严格终本案件管理,组织专门力量对原来“零到位”的执行案件进行倒查梳理,对其中新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重新恢复执行,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严厉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行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1770人次,督促12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强化执行案款规范管理,完善配套管理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强化监管力度,案款发放平均用时持续压缩。开辟涉众案件案款发放绿色通道,高效完成2.8万余笔案款发放且“零差错”。三是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年审结“涉未”案件602件,条线考核指标达标率100%。随案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家庭教育指导令》,对“失职父母”当庭训诫,案后回访30余人次,家庭教育指导率100%。举办辖区法治宣讲比赛、宣讲团技能培训,“赛训结合”提升技能,相关做法被人民法院报等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25条,编报信息获国家级领导批示、省部级领导批示各1条。联合驻地镇街社区、有关部门举办“开学第一课”等主题活动40余场次,“成渝两地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犯罪人员公示平台”扩增数据200余条。
4.紧扣“改革求变”,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完善阅核工作机制。落实“应阅尽阅”,印发案件阅核制的工作指引,将“逐级提请阅核”情况等指标纳入年度审执工作评估,全年院庭长阅核4411件,《审判监督管理与院庭长“阅核制”衔接机制研究》获评年度人民法院审判管理研究课题“优秀”等次,我院作为全国10家中院代表之一,在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2025年年会上书面交流。二是做实院庭长监督指导责任。设定“四类案件”院庭长监督管理工作流程,对“院庭长办案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成果打造等工作设定评估指标,院庭长办理案件9323件,指导、参与办理案件423件。院庭长承办案件中,获得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一等奖学术论文、全国法院优秀案例、最高法院典型案例等优秀成果34项,获评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12篇、优秀庭审10场。三是持续推动数字法院建设。建成警务指挥中心,接入市高法院智慧警务系统,研发“警训通”APP,构建数字化司法警务工作体系,荣获第十届重庆市“五小”创新赛三等奖。完成政法一体化办案集成系统、全市执行工作“便民退赔”应用试点任务,上线“涉众案件信息线上登记”程序,丰富数字法院建设场景应用。
5.紧扣“除险固安”,防控安全风险。一是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抓实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和包案工作,院庭领导定期参与信访接访37次。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治理,组织辖区两级法院会商处置,开展专项行动9次,指导辖区基层法院诉讼服务团队100%入驻综治中心、报送最高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案例250余篇,相关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普法融媒体项目。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协同衔接机制,培训辖区两级法院调解员42期。二是加强法官合法权益保障。调整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组成人员并推动实质化运行,办结4起法官权益受侵害案件,一案例入选重庆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典型案例。制定《干警澄清正名工作办法》,对经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查否的信访举报,及时澄清正名。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2名干警被认定为“见义勇为”人员。开发人民法院突发事件处置专题课件并在重庆法院司法警察教练员骨干培训班授课,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三是防范意识形态风险。对意识形态工作阵地进行台账管理。制定论坛、讲坛、讲座活动管理办法,对普法宣讲等使用文宣稿件、演示文稿“全覆盖”备案审查。打造“渝五法声”普法宣传品牌,推出节目9期,主动传播司法强音,持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方面
1.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拧紧全面从严管党治院责任链条。修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每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动接受驻市高法院纪检监察组专责监督,集体会商2次,制定并推进整改措施48项。排查破产审判等8个领域审执风险点140个并形成清单,明确风险监督措施。落实“三级七岗”党建工作责任,推动机关纪委实质化运行,督促各支部发挥好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作用。深查惩治执法司法顽瘴痼疾,开展审务督察56次,对违规吃喝问题集中整治。制定《开展家庭助廉工作实施办法》,加强“八小时外”监管,营造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文化氛围。二是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院长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先后到基层联系点和机关党支部联系点开展调研,对辖区2个法院巡察整改情况监督“台账管理”“飞行检查”。制定任前事项报告清单,将任前报告审核事项办理情况作为党组会上会审批前置程序,修订印发《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规范干部选拔任用,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得分逐年趋优。三是党组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党组书记、院长对分管执行工作院领导提醒谈话。各分管院领导对分管部门、领域风险点清单逐一审核把关,指导完善并督促落实防控制度措施10个。印发《工作纪律提示》,就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等活动纪律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严格依法公正办理涉企案件,全面查纠立案和管辖、审理和执行、司法作风等方面问题。抓好执法司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2.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履行监督责任。一是配合开展执行、破产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研判,提升监督执纪针对性。院党组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驻市高法院纪检监察组细化实化政治监督清单69项,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半年会商机制,常态化列席党组会、院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30余次,重点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分批次组织执行、破产等重点岗位分管院领导和部门干警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约谈30余人次,共同开展实地专题调研,分析探讨审判权力监督制约存在的难点、堵点、漏点,持续推动以案促改促治。在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下开展审判、执行等部门条线动态监测,分类梳理出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制度措施25项。紧扣法院“政治机关”属性,紧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三攻坚一盘活”、美丽重庆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学习贯彻、研究决策、检查考核等全过程监督,持续跟踪问效。全年组织开展全院性警示教育5场,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持续推动警示教育和促改促治。二是督促机关纪委履职尽责。院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机关纪委工作报告,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统筹开展线索核查和案件办理,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机关纪委实质化运行。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下,选齐配强专职纪检干部,组建中级法院监督执纪人员库,加强法院监督执纪人才培养储备。选派院机关纪委干部到组跟案学习,参加市直机关纪检干部培训班,推进“以案代训”“帮带培养”,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研判处置有关信访反映和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反映实质化办理。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下深挖细查上级机关移交的重点问题线索,对涉事人员严肃追究纪律责任。更新录入191名处级干部电子廉政档案,指导机关纪委建立科级及以下干部廉政档案。
3.强化作风建设。一是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加强12345市长热线转办事项办理,专人对全渠道群众来信统一登记,规范建立信访案件、重大敏感案件分类台账,办理群众来信1929件,期限内回复率100%。对发改率高、信访反映集中的案件开展重点评查。扎实开展“涉案诉讼费应退未退清退”和“诉讼费追缴工作”专项行动。二是开展作风建设提升专项行动。聚焦立案信访、庭审规范、干部工作作风等内容开展集中整改整治,重点整治纪律松散、工作懈怠、服务不优等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修订完善《关于严格考勤制度的规定》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制度刚性约束。三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认真执行办会、办公设备采购、公务车管理等方面最新要求,完善调研课题经费使用管理、司法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发放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全年预算执行率和降低“三公经费”实现“双达标”。积极创建全国节约型机关,2025年我院被国家机关事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评定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4.严防重点领域廉洁风险。一是加强破产管理人风险防控。院党组专题听取破产审判工作重大案件、重大事项11件次,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高法院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破产管理人名册编制情况,对破产案件管理人报酬跟踪审核。以“确认选任条件+随机摇号”方式确定重大复杂案件管理人,同步监督破产管理人随机选任。细化个案履职评估和年度履职评价指标体系,完成全部94家管理人机构年度履职评估,落实退出机制,除名1家存在单位犯罪情形的管理人。出台《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评估办法》,科学规范管理人履职。二是加强政府采购廉洁风险防控。贯彻落实市财政局要求,通过挂标、比价以及现场谈判等方式规范开展采购事项,组织督察室、机关纪委跟踪监督院机关基建工程、物资设备采购事项40余次,严格规范采购行为。三是加大力度防控财务风险。规范开展公务接待,实行“一事一单”,依“函”接待,推广实行公务活动扫码用餐。清理排查备用金列支情况,院党组专题听取情况报告,责成相关部门堵塞漏洞。修订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办法》,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格对报销内容开展实质性审查,规范行政经费支付结算管理。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方面
1.加强党组班子建设。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强班子成员大局意识、全局观念。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22项重要管理制度、15项重大事项安排等进行全面梳理,启动制度文件“立、改、废”。细化“三重一大”标准,梳理法定事项报备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项目29项,切实理清议事范围。三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修订《党组工作规则》,科学合理设置党组会议议题数量,完善党组会会议议程审核把关机制,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巡视反馈意见以来,“第一议题”制度落实率100%。
2.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制定干部队伍摸底调研工作方案,收集汇总全院干部近三年表现情况,开展数据分析。组建2个谈话组,对全院干警开展谈心谈话,发现储备一批优秀干部。严格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干部队伍结构和职数空缺等实际情况,启动多批次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干正职平均年龄得到优化。制定《新入职人员培养管理办法》《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办法》,加强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培育。二是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修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制定《任免事项审核清单》,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质量。严格落实市高法院《重庆市法院聘用(派遣)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规范续聘59人次。三是严格因私出国(境)管理。修订《机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规范登记备案、证件管理、审批流程等事项,落实领导干部离渝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因私出(国)境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范组织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
3.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抓实抓细机关基层党建。贯彻落实《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三级七岗”责任清单》,督促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严格落实抓党建工作责任。调整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党支部联系点,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台账化管理。班子成员带头到所在支部参加组织生活60余次,下沉联系党支部、基层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16次,常态化听取分管部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强化督促检查。二是督促支部规范开展组织生活。机关党委对党支部书记开展约谈,修订印发《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办法》,发布《党支部组织生活参考》11期,规范机关党建基础性工作。根据人员岗位变动实际和工作需要,届中任命、增补支部书记、副书记、支委委员30名。对支部党费收缴、“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执行情况检查14次,发布党建通报9期,“点对点”指导支部纪实信息录入30余次,强化实施监督和日常调度。三是规范党员发展流程。开展涉事党员党员身份认定工作,对涉事党员所在党支部书记、机关党办经办人员开展批评教育,严肃党员发展纪律,提高党员发展质量。
(四)贯通推进巡视巡察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坚决扛牢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加强定期研判总结复盘。台账化列明长期整改措施,对需长期坚持的82项任务列明整改路线图,院党组按月督导。分级分类管控整改措施,对纳入“八张问题清单”库管控问题,函告5部门动态督办。二是针对上一轮未整改到位问题,纳入本轮整改纵深推进。党组书记、院长分别对分管院领导进行约谈提醒,督促落实整改责任,主持最高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生态环境修复司法问题研究”。2025年,党组会、审委会专题研究环资审判、执行工作29件次。针对“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不到位”问题,督促重庆环境资源法庭审结环资案件391件,向财政国库上缴民事公益诉讼判赔的服务功能损失类赔偿金,修订《司法生态修复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规范高效使用生态修复资金,全力服务保障美丽重庆建设。针对“执行工作推进不够有力、成效不明显”问题,责成执行局深入推进“完善案件全流程一体化执行监督”改革项目,2025年,执行质效指标均达标,终本率、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三项重点指标均超过最优值。
2.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一是加强问题点上整改。针对“离任人员教育管理问题整改韧性不足,举一反三构建长效机制不够”问题,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对退休干部开展谈话,发放《退休干部服务手册》,签订《离职承诺书》。二是同步启动面上排查。扎实开展离任人员违规从业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协同市场监管、司法行政等部门核查离任人员从业情况,对核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更新离任人员信息库。三是持续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关于加强离任人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加强法院离任人员教育管理监督。召开巡视整改推进会,就本轮整改中建立的33项制度机制的执行情况、重要工作项目进展情况加强复盘,巩固拓展整改成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五中法院党组将以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认识再深化、标准再量化、压力再强化、行动再优化,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深入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敏感案件党组把关机制,深入推进市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坚决兑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重庆见行动,法院必担当”政治承诺。持续深入肃清流毒影响,严格落实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十项举措,严防“政治骗子”,做深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二)进一步锚定全面彻底,落实整改目标任务。立足“当下改”和“长久立”,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清单化、节点化、精准化推动整改落实,对共性问题系统治理、集成整改,确保从根子上解决问题。适时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防止反弹,对尚未完成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清仓见底、对账销号。梳理总结整改中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以制度机制的形式固定下来。以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市委巡视整改和最高法院司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加强对辖区基层法院协管,进一步做实中级法院职能作用发挥,强化辖区两级法院联动整改,推动主体责任和协管责任一贯到底。
(三)进一步突出从严从实,扛牢管党治院责任。严格落实院党组主体责任,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上率下传导压力、以身作则压实责任,切实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一贯到底。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以党建统领“885”工作机制为牵引,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机关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毫不松懈整治“四风”顽瘴痼疾,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推进全院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对审判执行权监督制约,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
(四)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推动高质量发展。把巡视整改与服务保障重大战略实施结合起来,对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实施方案,紧扣市委六届七次、八次全会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做实“两大定位”、发挥“三个作用”,找准司法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发力点,忠诚履行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职责,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63919009;邮政信箱: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486号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邮编:400042,电子邮箱:cqwzy2008@vip.163.com。
中共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