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家访制度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要求,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从严从实教育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结合干部队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意义
通过建立家访制度、开展家访活动,向纪检监察干部家属通报干部的工作表现,赢得家属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及家属的所思、所想、所求、所盼,力所能及帮助解决家庭困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挖掘纪检监察干部良好的家风家训家教,发现纪检监察干部兴趣爱好等“生活之美”,把监督管理与关心爱护干部结合起来,锻造监督执纪铁军。
二、工作原则
(一)全员覆盖。家访工作在县纪委监委机关开展,由家访人员根据制度规定安排落实,确保家访到每户干部家庭,每年每户家访不少于1次。对新进单位、交流提拔的;获得荣誉和表彰奖励的;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反映的;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的;患有重大疾病、生活遇到重大困难或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五类人员要必访。
(二)以上访下。实行分层分级家访,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负责走访副书记(副主任)家庭;副书记(副主任)负责走访常委、委员家庭;常委、委员负责走访部室负责人家庭;各部室负责人走访所在部室干部家庭。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走访全体机关干部家庭。
三、家访内容
介绍受访对象工作现实表现;了解受访对象家庭情况、家风情况及受访对象的业余爱好、生活圈、朋友圈等情况;听取受访对象家属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家属进行廉政方面的提醒;了解受访对象家庭存在的现实困难等其他应了解掌握的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家访工作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开展家访活动,立足纪检监察干部政德教育,助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二)精心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干监室要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家访人员要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记录,确保家访工作不漏一户、不走过场。发现干部家庭有优良的家风家训、先进事迹、重大疾病以及其他重要情况的,及时向县纪委监委干监室报告。
(三)严守纪律规定。家访一般安排在节假日或工作之余时间;家访过程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要求;要尊重干部及其家庭隐私,严禁对外公开走访干部家庭的内容;对于了解到的有关重大事项及异常情况要向领导汇报,切忌隐瞒或擅自处理。
(四)建立完善档案。家访人员要认真填写《家访情况记录表》(附件1),详实记录家访时间、参加人员及主要内容,并于每年6月、11月底交县纪委监委干监室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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