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荣昌区纪委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棠城清风 时间:2018-11-13 20:00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荣昌区教委原计财科负责人李刚违规操办婚丧嫁娶及违反政治纪律问题。2018年3月至4月期间,李刚多次违规操办其次子满月宴,邀请同事及服务对象参加并收受红包礼金0.36万元。2018年5月,李刚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区教委给予的党内警告处分及调整岗位处理,其违纪所得予以退缴。后经调查发现,李刚在接受审查期间提供虚假情况掩盖违纪事实,对抗组织审查,构成违反政治纪律。2018年9月,区纪委给予李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荣昌区城管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原环卫中队副队长刘义违规操办婚丧嫁娶问题。2018年2月,刘义违规为其父亲操办生日宴,收受管理对象礼金0.62万元,受到区城管局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职务,违规收受礼金予以收缴。帮助刘义邀约他人参加其父生日宴的4名队员受到相应处理。区城管局原市政管理监察大队党支部书记邓军、大队长程高华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处理。

三、荣昌区荣隆镇畜牧兽医站站长吕恒彬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1月,吕恒彬两次前往区畜牧兽医局汇报工作后宴请局机关有关人员吃饭,共计花费628元。吕恒彬将两次餐费在荣隆镇畜牧兽医站伙食团以接待局机关干部到站指导工作用餐名义报销。2018年8月,吕恒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缴相关费用。参与公款吃喝的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上述三起问题,均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是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这反映出,在高压态势下我区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心无敬畏、行无规矩,表明“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隐患仍不容忽视。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部署、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继续保持查纠“四风”的定力、耐力,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采取交叉互查、随机抽查、重点督查等方式,打出明察暗访“组合拳”,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坚持“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持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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