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对4起违规使用公车或公务加油卡问题进行通报

来源:清风黔江 时间:2019-09-26 22:10

国庆将至,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今年以来查处的4起违规使用公车或公务加油卡问题通报如下:

区运管处稽查科九级职员许朝进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2019年5月28日,许朝进带领区运管处协勤人员董某等人,经由董某驾驶单位执法车前往石会镇、黑溪镇沿线开展执法检查。当日11时许,彭水县郁山镇群众罗某秋电话邀请董某到郁山镇吃饭。后董某便邀请许朝进等人,由董某驾驶执法车一同前往。该执法车驶离执法辖区并停在餐馆门口,被群众举报,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7月,许朝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区畜牧技术服务中心驾驶员王强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

2019年1月5日,王强在公务出差过程中,在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公车加油的同时,购买香烟5包供个人消费,共涉及金额225元。2019年3月25日,王强通过现金充值将个人使用公务加油卡购买香烟花费的225元归还到公务加油卡中。区纪委在公务加油卡专项检查中发现了该问题。2019年7月,区畜牧技术服务中心对王强予以通报批评;相关责任领导受到提醒谈话。

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一大队原辅警刘洪余公车私用问题。

2017年12月26日,刘洪余应亲属的请求,驾驶警务车辆接送亲属及相关人员为亲属办理私事,被群众举报,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4月,刘洪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新华中学校驾驶员张建语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

2018年2月19日、20日,时值春节放假,张建语值班期间因家中有事临时驾驶私车回家,并用学校的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2次,共计支出449.77元。2019年5月,新华中学校在清理单位公务加油卡消费情况时发现此问题,责成张建语退还违规加油款,并在新华中学校予以通报批评。

上述4起违规使用公车或公务加油卡问题的发现,有的源于群众信访举报或网络举报,有的源于区委巡察或专项监督检查,有的源于大数据比对筛查,由此可见,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督网已越织越密,纠治“四风”的力度也越来越大,再隐蔽的违纪违规行为都难逃监督之网。全区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摒弃惯性思维、从众心态和侥幸心理,把公私分明化为行动自觉和行为习惯。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管,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堵塞漏洞。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紧盯“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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