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二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安排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重庆市第二十九中学校党委、重庆市渝中职业教育中心党委,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委党校党委、区民政局党委,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政府办公室党组、区经信委党委、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人力社保局党委、区融媒体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从2020年4月下旬开始,进行为期2个月的巡察。
二、巡察内容
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职责,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等。
三、反映情况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开通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设置邮政信箱、巡察意见箱、信访接待点,多形式、多渠道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巡察内容向区委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
(一)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重庆市第二十九中学校党委、重庆市渝中职业教育中心党委
联系电话:18908329203;
电子邮箱:yzqwxcz1@163.com;
邮政信箱:渝中区和平路管家巷9号10楼渝中区委第一巡察组收,邮政编码:400010;
意见箱地点:渝中区金汤街74号渝中区人民政府金汤街办公楼1楼大厅,箱体标识为“渝中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重庆市第二十九中学校党委、重庆市渝中职业教育中心党委意见箱”;
信访接待地点:渝中区和平路管家巷9号10楼渝中区委第一巡察组办公室。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委党校党委、区民政局党委
联系电话:18908326905;
电子邮箱:yzqwxcz2@163.com;
邮政信箱:渝中区和平路管家巷9号10楼渝中区委第二巡察组收,邮政编码:400010;
意见箱地点:渝中区金汤街74号渝中区人民政府金汤街办公楼1楼大厅,箱体标识为“渝中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委党校党委、区民政局党委意见箱”;
信访接待地点:渝中区和平路管家巷9号10楼渝中区委第二巡察组办公室。
(三)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政府办公室党组、区经信委党委、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
联系电话:18908326306;
电子邮箱:yzqwxcz3@163.com;
邮政信箱:渝中区和平路管家巷9号10楼渝中区委第三巡察组收,邮政编码:400010;
意见箱地点:渝中区金汤街74号渝中区人民政府金汤街办公楼1楼大厅,箱体标识为“渝中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政府办公室党组、区经信委党委、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意见箱”;
信访接待地点:渝中区和平路管家巷9号10楼渝中区委第三巡察组办公室。
(四)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人力社保局党委、区融媒体中心
联系电话:18184782892;
电子邮箱:yzqwxcz4@163.com;
邮政信箱:渝中区和平路管家巷9号5楼渝中区委第四巡察组收,邮政编码:400010;
意见箱地点:渝中区金汤街74号渝中区人民政府金汤街办公楼1楼大厅,箱体标识为“渝中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人力社保局党委、区融媒体中心意见箱”;
信访接待地点:渝中区和平路管家巷9号5楼渝中区委第四巡察组办公室。
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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