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区纪委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区监委的职能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机构设置。区纪委共设24个办公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监督检查室、第七至第九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至第六派出监察室。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属于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单位2019年未进行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472.49万元,支出总计2472.4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7.89万元、增长71.15%,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增加1027.89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472.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7.89万元,增长71.1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27.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2.49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472.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7.89万元,增长71.1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633.6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9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3.42万元,占60.00%;项目支出989.07万元,占40.00%。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72.4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27.89万元,增长71.1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12人,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二是线索处置数量增大,工作经费相应增加;三是查办案件力度加大,办案经费相应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72.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7.89万元,增长71.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线索处置数量增大,办案力度加大,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8.51万元,增长52.2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线索处置数量增大,办案力度加大,年中追加了相应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2.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7.89万元,增长71.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线索处置数量增大,办案力度加大,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8.51万元,增长52.2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线索处置数量增大,办案力度加大,年中追加了相应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4.54万元,占87.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8.05万元,增长52.8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线索处置数量增大,办案力度加大,支出相应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8.72万元,占7.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39万元,增长40.3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相应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65.62万元,占2.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15万元,增长44.3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卫生健康支出相应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63.61万元,占2.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92万元,增长83.3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保障支出相应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3.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3.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5.27万元,增长79.5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费用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等。公用经费230.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35万元,增长51.5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5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6万元,下降14.87%,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08%,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指导工作略有减少,公务接待费稍有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5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7万元,下降14.5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略有下降。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11.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省市、市内其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万元,下降15.3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接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18%,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指导工作略有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112批次,10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7.8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0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2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35万元,增长51.5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公用经费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8.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6万元,增长88.47%,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每季度均要举行报账会、系统学习会等,相应会议费用增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5万元,下降74.19%,主要原因是培训多采用电视电话会方式,相应培训费用大量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以及留置场所的监控网络运行维护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71.91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适中,资金使用进度适中,绩效目标完成度较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 查办案件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8.55万元,执行数为328.55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981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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