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上班时间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炒股票、下棋、打牌、网上聊天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带头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三、实行临时离岗告知。上班期间需临时离开岗位外出开会、办事或联系工作的,应告知所在部室其他人员和办公室。
四、实行请假报告。职工因病、因事离开工作岗位1天及以上的要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按程序送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存档备查。离开武隆境内的(含节假日)按区纪委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工作有关要求执行。
五、请假程序及批准权限。一般职工请假1天内由部室主任(部长)审批,2天内由部室主任(部长)签注意见后送分管领导审批,2天以上由部室主任(部长)、分管领导签注意见后送主要领导审批。部室主任(部长)请假2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2天以上由分管领导签注意见后送纪委常务副书记审批。班子成员及改非干部请假2天以内的由纪委常务副书记审批,2天以上的由纪委书记审批。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须按程序电话请示报告,事后补办书面请假手续。无书面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六、严格考勤监督。办公室是机关考勤的职能部门,负责日常考勤工作。机关组织部是机关考勤工作的监督部门,负责考勤及相关纪律的日常监督检查。各部室主任(部长)对本部室职工执行考勤及相关纪律规定的情况负有管理和考核职责。委领导要定期抽查督促。
七、考勤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评先选优、干部任用等挂钩。
八、借调人员、临时人员考勤参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九、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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