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区委第六轮巡察进驻被巡察党组织

来源:长寿清风 时间:2020-09-29 17:08

经区委批准,十三届长寿区委第六轮巡察第三、第四巡察组于4月15日正式进驻区残联党组、区科协党组、区商贸物流建设中心党组、区商贸物流公司党支部、长寿湖风景名胜区党工委、长寿生态旅业公司党总支等6个党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同步开展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巡察。

本轮巡察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的“纲”和“魂”,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紧扣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聚焦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紧盯扶贫领域、涉黑涉恶和惠民政策落实中的腐败问题、“农地非农化”问题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的问题,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整治“四风”问题的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等,突出“关键少数”,着力查找政治偏差,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全面“政治体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期间,区委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领导干部和被巡察党组织管理的部门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重要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区委各巡察组设置专门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举报箱。欢迎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向各巡察组提供问题线索。 

 



纪委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备案序号:渝ICP备070003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