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来源:风正梁平 时间:2020-10-26 10:35

各部室主要职责简介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

(二)组织部

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三)宣传部

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等。

(四)法规研究室

负责提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计划建议;起草、修改纪检监察法规制度;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立规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负责申诉复查工作等。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五)党风政风监督室

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内监督、作风建设、问责等方面工作。

(六)信访室

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七)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情况等。负责有关协查事项。

(八)第一、第二、第三、第八监督检查室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

(九)第四至第七审查调查室

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

(十)案件审理室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和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核处理工作。负责报批、备案和征求意见案件的办理工作。

(十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工作等。

(十二)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区纪委监委机关党的建设,指导区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的工作。

(十三)区委巡察办

区委巡察办是区委工作机关,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区委巡察工作。负责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区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并对其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组织开展区委巡察工作;承担全区巡察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等。


区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名单

1.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2.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3.区纪委监委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4.区纪委监委驻区教委纪检监察组

5.区纪委监委驻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6.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7.区纪委监委驻区住房城乡建委纪检监察组

8.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

9.区纪委监委驻区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10. 区纪委监委驻区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11. 区纪委监委驻区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

12.区监委派出第一监察室

13.区监委派出第二监察室

14.区监委派出第三监察室

15.区监委派出第四监察室

16.区监委派出第五监察室

17.区监委派出第六监察室

18.区监委派出第七监察室

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名单

1.重庆市梁平区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2.重庆市梁平区紫竹管理中心



纪委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备案序号:渝ICP备070003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