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东山村原党总支书记唐宏云收取部分葬坟户费用用于个人日常开支问题。2014年至2017年期间,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东山村党总支书记唐宏云利用兼任村报账员的职务便利,将收取的部分葬坟户“行政管理费”6.61万元不计入村集体账户,其中1.21万元用于村级事务开支,剩余5.4万元全部由其个人保管,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19年4月,唐宏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案款物已返还东山村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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