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酉阳县纪委 时间:2021-10-11 16:47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严更细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县文化旅游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县展览管理中心主任向春艳重复发放通讯费、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71月至20196月期间,县展览管理中心5名职工在享受酉阳电信公司赠送话费的同时,重复领取通讯补助共计31560元,其中向春艳重复领取通讯补助6600元。20161月至201712月期间,经向春艳审签同意,县展览管理中心职工在报销差旅费时存在重复报销交通费、生活补助超标准报销住宿费多填报出差天数等情况,共计违规报销差旅费5456420218月,向春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在财务专项检查期间主动上交。

酉酬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周显林副镇长冉隆剑等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1211日下午,周显林、冉隆剑和酉酬镇政府安办主任瞿福全、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公巡六中队队长任光雄、酉酬镇派出所所长章剑平、酉酬镇派出所副所长陈德波等人接受酉酬镇辖区内酉阳县旺诚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在酉酬镇丽金酒店的宴请,并在此过程中发生参与人员将他人砸伤的不良影响行为。20218月,周显林、冉隆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瞿福全、任光雄、章剑平、陈德波四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小河中心卫生院院长冉泓私车公养问题。因小河中心卫生院仅有1“120”救护车,无其他公务车辆,冉泓在开展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和健康扶贫等工作时,均使用其私家车。201912月至202012月期间,冉泓在小河中心卫生院报销燃油费用共计13173元。此外,冉泓还存在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其妻子以卫生院职工名义办理社保问题。20216月,冉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在组织核实审查过程中主动上交。

以上3起典型案例,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坚定决心认识不清,对触碰纪律红线心存侥幸。中秋、国庆双节四风问题易发高发期,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远离节日病”“常见病带头树立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既严于律己,又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地。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立足职责定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努力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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