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临近,区纪委对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一、永川区港航管理处原党支部书记唐立不正确履职问题
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期间,唐立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在收到分管范围内可能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反映后,调查不深、走访不细,敷衍塞责,导致黄某某等人违规收取并私分港务费10.53万元的违纪违法问题长期未被发现,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2021年6月23日,唐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永川区宝峰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梁刚明收受礼金问题
2012年底,梁刚明在负责宝峰镇龙凤桥村修建沼气池材料采购过程中,收受供应商李某1000元礼金。梁刚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8月20日,梁刚明受到政务撤职处分,由专业技术九级降为专业技术十级。违纪款项已收缴。
上述两起典型案例分别涉及在履职尽责中不担当、不作为以及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暴露出高压态势之下,“四风”问题仍然时有发生,隐患犹存,稍有松懈就会反弹回潮。相关人员受到严肃查处,教训十分深刻。全区党员干部要引以为鉴、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守住底线;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头雁”效应,带头履职尽责、带头廉洁从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严重性,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细抓实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
中秋国庆假期是“四风”问题高发多发期,也是防风险、反腐败的重要节点,更是检验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关口。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坚决防止“节日病”滋生蔓延。要把反“四风”、反浪费与反腐败统筹起来,把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起来,把日常监督、巡察监督与执纪执法、追责问责衔接起来,把查处案件与推动完善制度结合起来,不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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