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开州区委第十二轮巡察 | 和谦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清朗开州 时间:2021-10-23 09:56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8月12日,区委第九巡察组对谦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0年9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学懂弄通做实上有差距”问题

具体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党委中心组学习、机关夜校学习、“学习强国”APP和“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开展深入学习,督促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领会核心要义,把握精神实质,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政治理论水平。二是由镇党建办牵头抽调专人组成党建工作督导组,改进并坚持“党建基础工作”回执卡制度,每季度由督导组对照回执卡内容对各村(社区)党建工作资料和学习效果进行抽查。三是党建工作抽查结果作为各村(社区)年终党建专项考核和综合目标考评的重要依据。四是对个别村党建回执卡填写错误问题,责成支部书记进行书面检讨并在支部会上作检查,确保以后不出现类似情况。

二、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具体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细则》,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责意识和使命担当。二是制定和谦镇意识形态工作办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是由镇纪委、平安建设办、派出所联合开展工作,对辖区内重点关注对象的邪教人员进行全面走访,摸清情况,并坚持定期跟踪回访。四是对一名参与邪教的中共党员,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作出相应处理。同时举一反三开展排查,加强宗教管理,正确引导群众,重点对党员信教问题进行摸排并严肃处理。

三、针对“选人用人未突出政治标准、好干部标准”问题

具体整改措施:一是党委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在新提拔的一名机关中层正职和一名村支部书记的过程中,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突出政治功能,严格好干部标准。三是镇党委严格执行市委、区委关于换届选举工作要求,提前谋划布局,着力培养农村基层后备干部,对124名拟任村(社区)干部人选名单送区委进行联合审查,确保选出政治过硬、能力出众、廉洁自律的村级干部队伍。四是对6名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完善诫勉决定书等手续并纳入个人档案。

四、针对“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问题

具体整改措施:镇党委于10月20日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之前,班子及个人通过多种方式征求意见,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班子成员剖析材料切实联系分管领域、工作职责和个人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敢于“揭短亮丑”,到会指导的区委巡察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的领导对会议效果给予了较高评价。

五、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等问题

具体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清退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和公务接待资金42644元。二是修订完善了《和谦镇机关内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务接待标准,规定公务接待除特殊情况由主要领导批准外,原则上一律在镇食堂用餐,不得报销非公务联系接待对象发生的费用,职工下村或联系工作不得报销误餐费用。三是镇纪委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六、针对“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补助资金对象不精准”问题

具体整改措施:一是已聘请律师收集整理相关佐证资料,对1名拒不退还违规享受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补助资金对象下达律师函,目前已进入法律程序。二是举一反三,对全镇已实施高山生态搬迁对象进行核查,在工作中严格执行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要求。

七、针对“干部管理宽松软,重要岗位廉洁风险防控不力”问题

具体整改措施:一是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员日常学习的必修课。二是开展“以案四说”活动,对干部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的政治纪律意识和政治规矩意识。三是针对个别下属单位虚报差旅费问题已对相关费用进行清退,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镇党委已于2017年制订了《和谦镇机关内务管理办法》和《和谦镇财务管理办法》,对机关和下属单位出差派差审批程序和差旅费报销进行了规范。

八、针对“履行廉政谈话监督职责不严格”问题

具体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提醒谈话制度,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支部书记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干部必谈,包村领导与村干部必谈,做到全覆盖,经常性。二是结合分管领域和岗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要求各班子成员必须结合案例和各单位部门、各村(社区)工作实际开展廉政谈话。三是镇纪委每年对廉政谈话情况进行监督,防止走过场。四是镇党委在党委会上对两名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班子成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提出整改要求,并以此警示其他班子成员。

九、针对“违规发放到户扶持资金”问题

具体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扶贫政策学习,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严格审核到户扶持资金资格。二是对享受扶贫资金的对象进行全面清理。通过比对核实,发现5户对象户不符合享受政策条件,已对违规发放的资金进行了清退。

十、针对“扶贫产业管护不力、效益较差”问题

具体整改措施:一是两个市级贫困村结合实际情况,完善了长效产业管护机制,建立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二是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聘请了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技术指导,切实把扶贫产业管护到位,让财政资金发挥效益,增加贫困户收入。三是召开整改工作会,会上对贫困村前期项目考察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十一、针对“信访举报办理不力”问题

具体整改措施:一是由党委书记亲自牵头,分管信访领导、纪委书记集体负责,针对市委第四交叉巡查组交办的18个受理信访举报件进行专题研究并落实具体办理人员,明确完成时限。二是调查不属实的完善调查材料并说明调查情况,对调查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目前18个信访举报件已经全部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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