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6月10日,十四届区委第十三轮巡察组建4个巡察组,对区法院党组、区检察院党组、区委办公室(区委研究室、区委机要保密局)、区政府办公室党组、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区政协机关党组、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党委、区侨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1年7月,区委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各被巡察党组织(单位)认真开展了整改。现将被巡察党组织(单位)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予以公开。
一、中共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点击阅读原文)
二、中共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点击阅读原文)
三、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点击阅读原文)
四、中共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点击阅读原文)
五、中共重庆市璧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点击阅读原文)
六、中共政协重庆市璧山区委员会机关党组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点击阅读原文)
七、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宣传部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点击阅读原文)
八、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点击阅读原文)
九、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点击阅读原文)
十、重庆市璧山区归侨侨眷联合会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点击阅读原文)
编辑: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备案序号:渝ICP备070003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