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区黑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刘思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批准,重庆市纪委监委派出万盛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室对万盛经开区黑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刘思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思岑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组织公款宴请,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泄露应当保密的工作信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作日参与打牌赌博;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贿赂。
刘思岑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派出万盛经开区纪工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思岑开除党籍处分;经万盛经开区党工委委员会批准,由市监委派出万盛经开区监察室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