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来源:江津清风 时间:2022-06-01 16:40


各部室主要职责简介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承担有关文件文稿、信息和公文审核;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党群、保密、财务、档案工作;负责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等。

 

(二)组织部

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三)宣传部

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等。

 

(四)研究室

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五)党风政风监督室

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内监督、作风建设和问责等方面工作。

 

(六)信访室

负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务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和处理群众电话网络举报;核实对打击报复信访人的举报、控告;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等。

 

(七)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审查调查场所建设;负责区纪委监委信息技术的统筹整合以及相关信息数据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信息化工作等。

 

(八)第一至第五监督检查室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

 

(九)第六至第九审查调查室

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

 

(十)案件审理室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和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核处理工作;负责报批、备案和征求意见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工作;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法规工作等。

 

(十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工作等。

 

(十二)纪检监察巡察信息中心

负责区纪委监委信息技术的统筹整合以及相关信息数据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案件调查过程中的信息、技术支持。承办区纪委监委机关信息化工作及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信息化工作。

 

(十三)区委巡察办

区委巡察办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区委工作机关。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区委巡察工作。负责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并对其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承担相关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江津区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名单

 

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水利局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交通局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教委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经济信息委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住房城乡建委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管委会第一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管委会第二纪检监察组


 

区监委派出第一监察室(驻地:鼎山街道办事处)

区监委派出第二监察室(驻地:油溪镇)

区监委派出第三监察室(驻地:圣泉街道办事处)

区监委派出第四监察室(驻地:先锋镇)

区监委派出第五监察室(驻地:白沙镇)

区监委派出第六监察室(驻地:中山镇)

区监委派出第七监察室(驻地:珞璜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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