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秀山:建立“内审员”制度 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时间:2024-07-05 18:40
 “这个案件还需要收集与该案相关联证人严某某的证言,请你们补充完善后再移送审理”……近日,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第五审查调查室内审员在初核联系单位提交的案卷时,因其证据链不完整,提出对应补证清单内容。
 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建立案件质量内审员制度,是着力从源头上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的一个有力探索,也是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重要举措。
 案件质量内审员由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分别明确1-2名有工作经验、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担任,负责本室及联系纪检监察机构的案件审核工作,对办案程序是否规范、证据收集是否齐全等全方位“会诊把脉”,列出证据清单并制作简易阅卷笔录后移送审理。审理介入后,帮助审理部门快速掌握案情、把握重点,针对审理部门提出的补证意见进行精准补证。案件办结后,督促指导做好回访教育、“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促治等“后半篇文章”。
 对案件前置审核把关,避免案卷“带病”到审理环节。移送审理后需要退补的案件明显减少,审理效率显著提高。案件质量内审员制度实施以来,发现案件质量问题数同比下降56%,案件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2%以上。
 该县纪委监委把健全制度作为提升案件质量的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除建立“内审员”制度外,还制定《秀山县纪委常见案件证据收集审查运用指引》《乡镇(街道)审理工作流程图及主要文书式样》《常见违纪类型模拟案卷》等实操细则,优化流程、规范操作,切实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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