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1日至12月22日,市委第八巡视组对市医保局党组进行了巡视。2024年1月16日,市委巡视组向市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组坚持从政治上认识整改、推动整改,把巡视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和抓手,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强化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局党组第一时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认真学习贯彻市委书记袁家军在听取六届市委第三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意见》,高质量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动全局上下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整改问题,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推动巡视整改见真章、出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局党组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逢会必讲整改工作,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三张清单”,提出117条整改措施,挂图作战、打表推进;党组书记总牵头、带头抓,4次召开局党组会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具体问题,深入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区县医保部门等开展调研,举一反三推进整改。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切实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建立巡视整改专班每周督办、各处室(单位)每月反馈、党组每季调度推动工作机制,强化问题认领、扎实整改、成效评估、适时“回头看”闭环管理,确保问题按时整改、逐一销号。
(三)强化问题导向,推动长效整改。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与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贯通起来,统筹部署、一体整改,放大整改效应,实现整改发展治理融合。注重“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针对机关党建、意识形态责任制、医保支付改革、医药价格服务、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出台制度文件48个,补齐短板弱项,持续巩固提升医保改革发展张力,为解决人民群众疾病医疗后顾之忧提供坚实保障。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以市委巡视反馈问题为重点,坚持动真碰硬、真抓实改,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务实的行动,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有差距”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深不实”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抓好理论武装。开展学习“回头看”,始终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第一议题”,重要会议和重要讲话精神发布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学习。今年1—9月,党组会集体学习2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举办读书班3天,研讨交流5次,推动学习更加深入系统。
二是闭环落实重点任务。建立闭环落实机制,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台账管理、闭环落实涉及的事项任务。联合市民政局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工作机制的通知》,加强低收入人员和稳定脱贫人口信息共享,扎实做好资助参保和费用监测工作,今年1—9月,监测参保275万人;监测医疗费用3069.46万人次,有效预警65840人。
2.“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医保协同发展的质效不高”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谋划推动的主动性。出台支持全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发展措施6条,对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区县、建设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的医疗机构给予医保基金支出预算定向倾斜。完成《重庆市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动态调整,积极推动两省市扩大通办事项范围。联合制定《成渝双城医保服务站建设方案》,推动成渝医保服务站服务功能优化。完成地方事权医保药品调整,强化成渝两地协同管理。
二是强化联动配合的协作性。全力推进《川渝战略合作备忘录》10项合作任务落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覆盖全市所有区县,待遇享受范围扩大到中度和重度失能人员,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域通办。成渝两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于今年3月起开展互认。异地就医住院、门诊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区县全覆盖,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达91.31%,已提前完成“十四五”规划70%的目标任务。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川渝联盟采购、结果共用、价格联动,及时开展两地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比对、推进价格项目趋同。深化基金协同监管,互派专家开展联合飞行检查,协同核查异地就医费用,互移疑点数据6575条。强化医保信息支撑,探索推进医保信息平台电子结算凭证、电子处方跨省流转应用。牵头编制地方标准《定点医药机构智慧医保第1部分:总则》,拟在九龙坡、奉节开展试点。
三是增强政策协同的有效性。制定《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政策调整工作方案》,将成都有、我市没有的12个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研究纳入我市调整范围。成渝两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从今年3月起开展互认。我市参保人市内跨区县医疗机构住院和成渝地区异地就医住院实现免备案。
3.“发挥医保在‘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明显”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医保定位。修订《中共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战略部署,定期研究、推动重点任务落实。积极参与《重庆市“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专项改革方案》制定,将“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在‘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中的基础性、引导性作用”确定为市医保局2024年重点科研课题开展研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优化政策制定。
二是强化系统推动。加速推进重点改革,成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级应急处置专班,制定《重庆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等,改革工作平稳落地。深入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DRG付费医保基金支出占比符合国家医保局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开展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收入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拟定调价方案,按国家医保局近期最新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方案。
三是优化协同治理。围绕医保待遇政策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集采落地及结余留用、DRG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基金监管等重点工作,加强与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等部门协同配合,完善实施信息互通、联动检查、案件移送、结果运用等协同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格局。落地执行的集采药品耗材品种数量、DRG实际付费扩面机构数已超过年度目标,医疗服务调价等工作加速推进。
(二)“坚持人民至上理念,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差距”方面
1.“推进医疗保障惠民政策改革滞后”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平稳推进。先后赴天津、上海等11个城市学习调研,收集借鉴35个副省级和省会城市改革经验,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于今年1月落地实施。今年1—9月,全市1.9万家定点医疗机构、1.3万家定点零售药店开通普通门诊统筹结算,就医群众综合报销比达60%,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30.9亿元。
二是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全面加速。修订调整细分组,出台新版管理办法、经办规程、协议等制度,完成信息平台切换,61家实际开展DRG付费的医疗机构进行月结算,同时对1145家医疗机构开展模拟质控分组和月结算。今年1—9月,享受政策60.1万人次,覆盖病种83.9%,平均住院日下降11.27%,患者自付费用下降15.57%,费用消耗指数降低0.95%,患者次均费用降低11.63%,降低患者就医负担、医保基金使用提质增效的效果初步显现。
2.“降低群众药品费用负担成效不明显”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推动集采“提质扩面”。及时组织落实国家组织的胰岛素专项接续、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和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京津冀“3+N”联盟药品、江西干扰素药品等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复函参加浙江、天津、广东等地7批次药品和8批次耗材省际联盟集采,进一步扩大集采品种范围。牵头开展常用药品和短缺药品接续采购,川渝联盟超声刀头和部分药品带量联动采购等,目前常用药品和短缺药品接续采购已产生拟中选结果,川渝联盟超声刀头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已于9月10日执行。开展我市集采药品“三进”(进村卫生室、进民营医院、进零售药店)工作,进一步增强集采药品可及性和群众购药便捷性,扩大集采产品的机构使用范围,让集采改革成果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全市药品耗材集采扩围提质力度持续加大,累计集采药品756种、耗材27种,提前完成国家“十四五”要求,累计降低费用73亿元。
二是加强药价审核监测。认真开展“四同药品”挂网价格治理,1345个挂网药品价格下调至国家监测价以下,降低群众费用负担约1.17亿元。简化注射剂挂网形式,已完成3224条注射剂价格信息按最小制剂单位单支挂网,促进注射剂挂网价更加均衡透明。扎实开展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等行为排查,就相关问题对20家零售药店和5家医药企业开展约谈函询,促进医药企业、零售药店强化价格自律。
三是开展挂网药品价格定期调整。联动全国最低挂网价格,及时调整2023年限价挂网药品价格,结果于当年底正式生效。
3.“便民惠民服务事项优化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优化调整惠民政策。制定《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政策调整工作方案》,将成都有、我市没有的12个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研究纳入我市调整范围。全面排查我市医疗服务项目医保不合理限制,完成256个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规定的调整优化。
二是切实落实便民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33项业务办理事项上线“渝快办”。上线官方微信公众号“医保账户变动提醒”功能,累计提醒5.48亿余人次,被国家医保局作为典型范例推向全国。印发《关于推动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就近办理”的通知》,指导各区县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
三是加大智能医保服务力度。印发《关于做好医保电子处方流转有关工作的通知》,实施畅通购药渠道。将全市符合条件的1.61万家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接入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实现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应用。谋划“社会·渝悦·智慧医保”重大应用一级场景“渝药易购”,推进电子处方在慢特病和国谈药品的落地应用。调研收集我市23个区县76所高校大学生门诊保障情况,积极推进政策调整优化。
(三)“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差距”方面
1.“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制定2024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推动责任落实。着力防范意识形态风险,修订《中共重庆医疗保障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重庆市医疗保障局意识形态领域突出问题处置预案》,进一步健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加大统战工作力度,组织党外干部谈心谈话17人次,定期研判党外干部思想动态2次,推荐1名优秀干部为无党派人士。严肃整改上轮巡视、审计未彻底整改到位的问题11个。
二是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议3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其他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检查督促履行“一岗双责”。局党组书记与其他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处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提醒10次,传导责任压力。召开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以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推动责任落到实处。党组书记领衔以“加强从严治党,以党建引领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为题开展调研,持续推动领导干部“大走访、大调研”活动走深走实。
三是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组其他成员定期向党组书记汇报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与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之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持续传导责任压力。印发《关于调整局领导编入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组织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完善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召开局机关党委专题会议4次,研究审议通报议题10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落到实处。
2.“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抓好政治监督。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职尽责,动态更新年度政治监督清单,明确工作内容、责任人员,压紧压实政治监督工作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将紧紧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三攻坚一盘活”、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强化全过程监督纳入2024年工作要点认真组织开展,确保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二是认真开展日常监督。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制定加强综合监督单位及直属单位纪检监督的十项措施,指导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定期上报日常监督情况,压实监督单位机关纪委日常监督责任。开展单位“一把手”、新任领导干部谈心谈话1轮,通过《渝卫清风》通报典型案例7期。制定问题线索集体研判、行业性问题分析研判制度,对行业性、系统性腐败问题开展综合分析研判2次。
三是提升执纪质效。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持续推动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集中整治八个专项治理行动,对巡视、审计发现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点对点指导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办信办案,提升问题线索处置和审查能力。加强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全员办案、全力推进。加强自我监督,逢会必讲纪律要求,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努力锻造高素质纪检监察铁军。
3.“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廉政风险防范。排查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廉政风险点6个,制定防控措施6条。印发《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4个,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将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年度对区县医保部门的考核指标,加强考核督导。把打击欺诈骗保、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机结合、一体推进,有力防范医保基金监管廉政风险。
二是强化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廉政风险防范。排查耗材带量采购工作廉政风险点6个,制定防控措施6项。规范集采工作程序,邀请专家参与采购文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采购文件及企业申报等流程全公开,邀请纪检监察组参与申投诉处理情况讨论,可收费耗材复审增加专家论证环节,确保集采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紧盯重点环节、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廉政提醒5次。
三是强化行业协会廉政风险防范。指导重庆市医疗保障研究会排查廉政风险点2个,制定防控措施6条。印发《重庆市医疗保障局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建立社会组织业务活动汇报机制和重大活动报批制度,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印发《关于建立市医保局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廉政建设信访举报机制的通告》,公开举报投诉途径,加强各方监督协同。
(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持续筑牢医保基金安全屏障有差距”方面
1.“加大医保基金监管重视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推动。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全市医保工作会、全市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医疗保障工作推进会等,对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研究解决重点问题难题。局领导分批分组参加市级飞检启动会,中层干部担任飞检督察员,全程指导、监督、评价飞检工作;分管领导定期调度,深入检查一线开展现场指导,推动监管工作有力开展。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开展全市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进“掌心”、进车厢、进家门等方式贴近群众,宣传监管政策。畅通举报渠道,引导群众参与,今年1—9月,全市收到222条举报投诉线索,举报奖励25人次,兑现举报奖励资金2.6万元。
三是加大案例曝光。召开全市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通报2023年全市专项整治查处违法违规问题情况。在市医保局门户网站设置基金监管曝光台,及时曝光查处案例,同时加大对各区县案例曝光工作的指导力度,今年1—9月,全市曝光典型案例2054例,共同形成强大震慑。
2.“加强基金安全日常监管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提升智能监管水平。制定出台《重庆市医疗保障智能审核和监控知识库规则库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开展“两库”规则、知识动态调整,分两批次完成新增规则2449条(10137个知识点)多轮论证及系统部署;出台《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开展重点领域数据筛查工作。谋划“社会·渝悦·智慧医保”重大应用一级场景“基金监管在线”,主体模块已上线,正持续优化系统功能,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监管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为基金监管信息化赋能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大飞行检查力度。重点聚焦重症医学、麻醉、肺癌等领域,结合举报线索、智能监控提示疑点等锁定检查对象,联合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等部门开展覆盖全市所有区县的2024年医保基金市级飞行检查,印发市级飞检方案,举办市级飞检培训班,根据新形势及举报线索智能化监控疑点,直接确定一批飞检对象,进一步扩大飞检覆盖面、精准度、影响力,形成多部门协同的强大工作合力。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对国家移交线索、举报投诉指向的6家定点医疗机构专项飞检。
三是增强协同监管质效。加强与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数据赋能。联合市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构建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格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攻坚”,联合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等部门开展市级飞检;联合市公安局、市药监局约谈定点零售药店;联合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5部门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启动乡镇卫生院专项整治;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等6部门召开2024年医保基金综合监管联席会。今年1—9月,全市累计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5386家,全市共处理定点医药机构6442家,移交司法机关28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70家,移交其他行政部门380家,行政罚款1191家,追回医保基金3.1亿元,处违约金9079.2万元,行政罚款7766.5万元。
3.“对违规违法问题查处和震慑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举办市级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培训班,开展基金监管行政处罚工作培训,提升全市医保基金监管系统人员行政执法能力,提高监管法治化水平。
二是加强问题发现查处。坚持边巡边改,精心组织2023年市级飞检,聚焦医学影像检查、临床检验、康复等领域,聚焦基金支付靠前的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及大数据疑点、举报线索指向的机构,全市分成10个飞检组交叉检查,共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680万元,处违约金2734万元,行政罚款2915万元。
三是加大以案促治力度。加强警示教育,召开“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举办全市医保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培训班,强化干部纪律意识。开展全市医保系统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自查自纠,均未收到相关问题报告。加大考核力度,将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违反医保服务协议情况与年度总额预算分配挂钩,形成2024年医保基金支出预算分配方案,预下达区县执行。
(五)“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等方面有差距”方面
1.“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好”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担当作为精神。通过局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4次,增强班子成员抓好贯彻落实的责任感、使命感。用好“八张问题清单”工作机制,主动将巡视反馈的8个重点问题纳入问题清单管理,今年1—9月,按期完成问题整改3个。
二是促进干部队伍融合发展。强化干部教育培养机制,制定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全年已举办7个班次,培训干部1400余人次。提拔处级领导干部5名,安排2名干部顶岗锻炼,以不同岗位要求促进干部队伍深度融合。党组班子成员开展干部谈心谈话100余人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扎实开展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补贴工作,保障干部职工权益。积极开展乒乓球、羽毛球比赛、登山等文体活动5场次,进一步促进干部队伍凝心聚力。
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局党组书记严格遵守“末位表态发言”制。
四是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深入开展学习研讨、谈心谈话、全面检视。会上坚持实事求是,班子查摆问题14个、具体问题表现37个,局党组书记查摆问题15个,其他班子成员共查摆问题17个,班子成员相互提出批评意见6条,真正实现严肃认真、民主团结、求真务实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的目的。会后,将查摆问题和批评意见纳入巡视整改问题20个,一体推动81条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2.“选人用人工作存在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格执行干部兼职规定,对10名局管干部、1名市管退休干部兼职事项按程序报告备案;排查兼职135人次,暂未发现违规兼职情形。印发《重庆市医疗保障局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兼职干部管理制度。加大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力度,邀请市委组织部专家开展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专题培训,对干部“三龄二历”等资料缺失或存疑问题开展核查,补充差缺材料,党组会认定相关信息4项;对全局118份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复查完善。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分别对干部人事工作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二是注重选人用人公信度提升。强化干部选任制度学习,通过局党组会、支部“三会一课”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规定,推动形成抓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职级晋升等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考察及公示工作3次,通过面对面谈话、设立信访反映专门电话等,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选人用人公信度不断提升。
3.“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强力推动“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建设。印发《着力打造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全面深化模范机关建设工作方案》《创建笃信笃行的学习机关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打表推进。创新党建形式载体,通过官网“E起学习”专栏推送学习内容、开展医保“知行学堂”专题讲座等,推动学习走深走实。强化党建引领,印发《关于深化基层党组织共建工作的通知》,组织各支部开展共建7次,组队参加全国医保系统“学党纪 知法规 强业务”知识竞赛获二等奖;组建“医保同心圆”宣讲队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服务推动重大改革平稳落地。开展“服务保障中心大局,切实提升机关党建实战实绩研究”专题调研,做好调研成果转化,探索打造医保党建工作品牌。
二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3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党的建设、党纪学习教育等重点工作6项,听取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检查督导“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发挥党建领航作用,印发《2024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梳理重点任务14项,以“书记项目”为牵引打表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切实抓好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发展。完善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印发《关于调整局领导编入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组织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局领导带头参加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12次,带动党支部提升组织建设水平质效。配强领导力量,统筹2024年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齐两个局属事业单位党委班子成员。召开事业单位基层党委第一次党员大会,配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不断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指导督促。组织党支部书记参加能力提升培训4人次,开展党务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30余人次。强化督促指导,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7次,为支部解决实际问题7个,责令个别党支部加强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提升党建工作基础水平。每月印发《组织生活参考》,汇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14期,指导各党支部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修订《市医保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典型选树,创建全市第一批“红岩先锋·四强支部”1个,制作《不负时代乡村振兴有医保》党员宣教片获市直机关三等奖,向重庆机关党建、国家医保局推送党建工作好做法获刊10篇,“两优一先”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2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有差距”方面。集中整改阶段,党组已建立完善贯彻落实工作机制和有关制度,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重庆医保领域的落实落地。下一步,将坚持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战略部署,定期研究“三医”协同发展治理中的问题,主动加强与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的协同和综合配套,完善信息互通、联动检查、案件移送、结果运用等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格局,推动重点任务及时落实落地。
(二)“坚持人民至上理念,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差距”方面。集中整改阶段,党组已就推进医疗保障惠民政策改革、降低群众药品费用负担研究制定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医保电子处方流转等配套措施,并完成我市牵头的常用药品和短缺药品协议期满接续采购,积极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医药价格治理。下一步,将持续推进改革进一步深化,持续推进药品耗材集采扩面提质,常态化开展药品价格监测监管,迭代优化“渝药易购”数字化应用,促进医药企业加强价格自律,最大限度提升医药服务可及性、便捷性、实惠性,增强老百姓对医保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差距”方面。集中整改阶段,党组完善走访调研、干部监督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社会组织管理等制度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下一步,将坚持从班子严起、从班子抓起,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责任督促检查、述职评议考核、追责问责机制,推动党建责任落实一贯到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不能腐上深化拓展、不想腐上巩固提升,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持续筑牢医保基金安全屏障有差距”方面。集中整改阶段,党组就维护基金安全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飞行检查、“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结合医疗领域反腐,扎实开展全市医保系统自查自纠,医保基金安全屏障进一步筑牢。下一步,将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注重宣传引导、强化案件曝光,持续加强与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市药监局等部门协作配合,增强监管合力;积极推进“基金监管在线”重大场景应用建设,实现“人工监管”向“智能监管”转变,不断提升监管水平、监管实效。
(五)“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等方面有差距”方面。集中整改阶段,党组坚持强化理论武装,用好“八张问题清单”工作机制,引导党员干部积极担当作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职尽责;健全完善干部教育培养机制,促进干部队伍深度融合;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指导,深入推进“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建设,党的建设工作更加有力、成效更加突显。下一步,将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选人用人工作调研,从严从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管理,进一步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满意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大力创建模范机关,切实当好“三个表率”,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集中整改期内,局党组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标市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局党组将按照要求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和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一)坚持久久为功,持续深入整改问题。落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要求,坚决杜绝过关思想,防止懈怠情绪,坚持高质量、高标准,不折不扣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对已整改落实的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对需要不断完善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不松劲、不减压,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通过完备的工作制度、廉政制度,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构建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注重从“面”上挖掘“根”上问题,从个别中发现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建立完善制度,不断细化标准、细化规定,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努力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机制就完善到哪里。
(三)坚持成果转化,持续推动事业发展。持之以恒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对表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树牢人民至上观念,用好用活巡视整改战果,紧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完善医保制度体系、抓好医药价格治理、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质效、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医保队伍等方面持续用力,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取得更大进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贡献更大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88979926(工作日9:00—12:30,14:00—18:00);邮政信箱: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号水星科技大厦B4区,邮编:401121;电子邮箱:cqsybjjgjw@163.com。
中共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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