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0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五巡视组对市药监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4年1月17日,市委巡视组向市药监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药监局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药监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法规文件,以对党绝对忠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从政治上改,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坚持对标对表,提高站位抓整改。局党组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实整改。建立健全“主动认领—系统复盘—集中整改—跟踪督办—季度考核—总结评估”巡视整改闭环落实机制,先后召开5次局党组会议、13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7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同步开展3次督查和2次考核,切实把巡视整改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层层传导、一贯到底。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视办、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指导,同频共振、同题共答推进巡视整改。
(二)坚持知责担责,以上率下抓整改。第一时间成立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分管领导兼办公室主任、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起局党组统一领导、各班子成员分兵把口的巡视整改制度,自上而下带动各级各单位拧紧责任链条、系统集成整改,形成了上下协同、条块结合抓整改的工作格局。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对巡视整改负总责,坚决从本人、本级改起,带头领办17项重点难点问题,勇于触及深层次矛盾问题推进真改、深改、实改。其他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通过“必问、必听、必查、必审”等“四必”方式严格把关,较好地完成了分管领域整改任务。
(三)坚持统筹推进,精准发力抓整改。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研究形成《关于市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落实方案》《意识形态专项检查整改落实方案》,分别制定109条、31条、44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建立3个整改工作台账,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清单化、台账式、“地毯式”整改。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建立“四改”工作法,即针对整改任务简单明确的问题、需多部门联动整改的问题、市委“八张问题清单”指出的问题、重大复杂问题,实行“率先整改、协作整改、专项整改、挂牌整改”,由点及面、由易到难逐个精准击破,有力保障了巡视整改不断走深走实、全面完成。高质量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保证了后续整改不断取得丰硕成果。
(四)坚持建章立制,标本兼治抓整改。突出举一反三、系统施治,把解决巡视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相互融合,把解决本轮巡视反馈问题与统筹推动上轮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一体贯通,坚持从政治上查找根源、从制度上分析原因、从机制上堵塞漏洞,突出“改革味”,建立《巡视整改建章立制清单》,制修订各类制度规定55个,确定《巡视推动解决民生实事、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案例库》重点项目10个,逐步形成了以“渝药创新生态链”为代表的具有重庆药监辨识度的巡视整改成果,促进了全市药品监管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市药监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倒排工期、集中精力、全力攻坚,全面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15个面上问题4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2个;制定的109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09条。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持续深化理论武装,进一步推动学思用贯通。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局党组及一班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推动党员干部学深悟透、凝心铸魂。研究制定《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具体措施》《关于进一步提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系统编印相关学习资料,局党组会“第一议题”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2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健康中国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重要论述开展集中学习10次,调研形成《重庆市药品安全和产业发展调研报告》等高质量调研报告11份,结合药品监管与产业发展实际谋划年度重点工作43项、亮点工作15项。组织开展“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大讨论,着力凝聚服务产业发展共识。二是强化闭环落实。制定工作方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视察重庆关于抓好食品药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回头看”,并从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产业发展、重大改革4个方面13项重点任务进行细化。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形成14条贯彻落实措施。建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工作台账,实施项目化、清单化、事项化管理,每季度开展调度考核,确保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落实。三是强化实干实效。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复盘整治”百日行动,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销售药品、药品挂靠走账、使用过期药械等问题,督促整改问题73个。全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走深走实,我市药品监管领域改革任务纳入全市“三个一批”,四川省委、重庆市委改革办明确把“推进川渝药品跨区域一体化监管机制建设”作为两地“加快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重要举措之一;联合四川省药监局制定《2024年度川渝药品跨区域一体化监管协作工作方案》,确立合作开展“九个一体化”40项年度重点任务,建立协作机制有序推进;共同举办药物质量评价与科学监管峰会,加强重点实验室学术互动,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基地、川渝药品重点品类溯源服务平台建设,归集药品重点品种(含疫苗)追溯数据2.7亿余条。
2.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一是从严落实“最严谨的标准”。牢固树立药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意识,全面强化标准支撑,联合市农业、林业、中医药管理、医保等部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的实施意见》,制定《实施中药材GAP工作指导原则》《重庆市实施中药材GAP延伸检查技术参考》,组建38名中药材GAP专家工作组,推动GAP中药“优质优先优价”新秩序逐步形成。大幅提高质控标准,从人员配备、仓储条件和现代物流水平等方面提升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经营许可和认证标准,促进药品流通企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联合四川省药监局印发《药品批发企业检查细则》《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检查细则》,在全国药品流通领域出台首个跨省市的区域性市场准入和监督检查标准。积极规范标准制定,先后出台《重庆市药品标准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试行)》《重庆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制定工作程序》等,合订编印《重庆市中药材标准(2023年版)》,填补了我市地方中药材标准空白。二是从严落实“最严格的监管”。建立健全全市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监管体系,制定《药品安全监管市、区县联动协作机制(试行)》,推动市药监局与区县市场监管局实现信息联通、检查联动、风险联控、案件联查等“七联”;组织区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药品跨区域交叉协同检查,打通交流壁垒;在江北、巫山等11个区县建立工作联系点,创新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监管等机制;推行化妆品经营分级分类监管,提升区县监管效能。着力加强对区县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管业务的全程监督指导,以实施“药品监管高层次人才队伍培育计划”为牵引,持续指导区县市场监管局提升药品监管骨干能力;编印《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口袋书,在“重庆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开设“安全用药”“渝妆渝美”等专栏,打造接地气的线上学习窗口,局班子成员带队开展实地督导,派出业务骨干赴区县授课,多形式、常态化、全链条加强对区县药品监管工作指导。全面提高监管质效,推进加入PIC/S(药品检查合作计划)工作,发布《质量管理手册》等体系文件9个;科学制定、严格落实2024年度“两品一械”监督检查计划,针对高风险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在保证检查质量的基础上合理降低检查频次。今年1—9月,监督检查企业5.2万余家次,抽样7931批,全市药品抽检合格率达99.76%。三是从严落实“最严厉的处罚”。健全完善法规制度,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涉案主体合规评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率先在全国药品监管系统从省级层面探索建立涉案主体合规评估制度,在6个区县开展试点,同步探索药品领域学法考法减罚免罚制度,形成3例实践案例。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涉案主体合规评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19个区县进一步开展试点工作。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制定“处罚到人”事项清单,强化“列严”审批,与公安机关加强联合执法、保持严打态势,今年1—9月,全市查处药品违法案件2149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刑案件48件,实施处罚到人6件,4起案件当事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四是从严落实“最严肃的问责”。推动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市委“八张报表”的“平安报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促进区县落实药品安全责任。系统梳理查处的“两品一械”大案要案,会同纪检监察机构严查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等问题。研究制定《药品监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促进“最严肃的问责”落实。
3.着力提升服务质效,全力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首创打造“渝药创新生态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重要论述,立足职能职责深度服务全市医药产业体系建设,在全国首创“渝药创新生态链”,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研发攻关。今年1—9月,发展链上成员133家,汇集在研项目174个,通过分级帮扶和项目调度,8个项目进入临床、2个项目提出上市申报、18个产品纳入我市医疗器械创新、优先审评审批通道。建立健全研发、受理、检验、审评审批、核查、监管等“全链条”服务产业发展机制,实现了服务机制由“企业找部门”向“部门主动找企业”转变,今年1—9月,全市有78个药品获批上市,较去年同期增长100%,超过2023年全年总数(52个),首个1类创新生物药(赛立奇单抗注射液)获批上市,实现创新药“零”的突破。二是协同打造中医药产业发展样板。积极鼓励和引导国药太极、三峡云海等有基础有实力的中药生产企业结合实际,遴选重点品种,建设GAP基地;鼓励和支持城口、石柱等中药材主产地的区县政府通过实施GAP提升中药材附加值,打造企业和县域样板。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传承创新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重庆市优势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遴选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发布首批重庆市优势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名单的通知》,为中药制剂的传承与创新提供政策支持和实施路径。鼓励中药生产企业加快数字化变革,1家企业试点运行电子批记录,实现了中医药企业数字化生产车间“零”的突破。三是促进医疗器械政产学研用同向发力。建立健全“提前介入、专人负责、主动对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创新高端医疗器械审评“一对一”前置服务,通过组织人员到企业宣讲、邀请中检院专家面对面培训等方式加强GB9706新版标准宣贯,引导企业尽快适应新标准、抢抓新兴市场。今年1—9月,全市有390个第二类、26个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上市。四是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组织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重点实验室,与国家特药中心达成15个合作事项,与市公安局签订打造国家麻醉品精神药品重点实验室合作协议。组织检验检测机构加强科技攻关,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0项、市自然基金及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7项,新组建“中药质量控制与预警创新团队”1个,新增实验室技术检验参数1356项,新增国家级、市级博士后工作站各1个,原永川食药检所实验楼经整改完成后已投入检验使用,重庆医疗器械检验中心义齿类产品检验相关缺失项目将于2025年形成检验能力。加强药品进口口岸管理和能力建设,牵头市商务委、重庆海关、两江新区管委会发布《重庆市药品进口工作指南》,实施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制度和进口药品“一次入库、多次通关”工作模式,推动市食药检院完成2754个检验项目扩项,指导企业办理药品(药材)进口备案455件、货值金额约21.5亿元。
4.深化药品监管改革,全面加强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一是推进“三医”联动改革。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制定《重庆市“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专项改革方案》,细化“三医”联动改革任务,逐一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推动部分重点工作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治理药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配合市医保局、市公安局打击欺诈骗取医保行为,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开展医疗美容机构专项执法检查,立案查处药品经营企业配合医疗机构虚开票据、购销记录不真实等问题,提升跨部门执法成效。协同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市医保局搭建市级“三医”协同数字化体系架构,协调疾控部门对接全市疫苗流程追溯系统,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印发《关于加强第三批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工作的通知》,推动全生命周期溯源监管。二是推进药监数字化变革。精心谋划数字应用,梳理药品安全治理“一件事”核心业务1386项,纳入全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业务事项编目;编制“政务·渝药安”应用“三张清单”,构建药品研发智审、药品生产智治等一级场景4个、二级场景22个,纳入数字重庆应用建设“一本账”,实现了对全市179家药品生产企业(含上市许可持有人)、575家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的评级画像,启动了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信息档案建设。出台药品、医疗器械信用管理办法和评价体系等配套政策,建立起基于6大类34项指标构建信用评价模型,累计归集数据资源26.8万余条。持续开展药械网络销售线上风险监测,核查处置问题线索33条。三是推进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立足改善营商环境,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境内已注册第二类医疗器械在渝申报注册指南》,印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前置服务程序》,提升产品注册效率。出台《关于推进区县市场监管局承接第一类医疗器械相关事权管理规范》《重庆市第一类医疗器械首个产品备案管理机制(试行)》,进一步规范区县承接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联合市国防科工办出台《重庆市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工作联动机制的通知》,推进跨部门审评审批协同。今年1—9月,按时办结行政许可(备案)事项26203件,其中普通化妆品首次备案202个,同比增长74.14%;办理药品再注册166件、一次性进口对照药品171件,大幅提高了药品注册申报质量和效率。
5.坚持底线思维,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一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先后印发《重庆市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医疗机构疑似药品不良反应死亡及药品群体不良反应处置事件流程图》,举办川渝两地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2024年重庆市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督促区县制定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二是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加强药品安全重点领域、重大隐患的防控,今年1—9月召开“两品一械”风险研判会2次,共排查风险1621个、研判入库风险163个、化解入库风险137个、处置聚集性信号2个,确保了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药品安全事件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牵头开展全国第五片区药品经营企业协同检查,集中推进委托生产、网络销售、药物临床试验机构11个专项检查和整治,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医疗机构经营使用过期药械问题专项整治,今年1—9月全市有1819家次药品企业被告诫、约谈、限期整改;2家机构的4个专业被取消备案,10家机构的19个专业被暂停新开展药物临床试验。三是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自觉落实并带动基层单位党组织履行意识形态“四个责任”,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药品监管领域社会组织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开展2次专项督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直属事业单位举办的有关学术会议,做深做细做实重点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规范网络行为。策划开展了区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药品安全、渝药创新生态链建设、药品安全宣传周等专题宣传,持续壮大正能量。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6.自觉履行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以上率下加强压力传导。局党组书记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思想,自觉主动担责、靠前指挥,主持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相关文件26个,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3次,作辅导报告、讲廉洁党课等4次,会同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研判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2次,专题听取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下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汇报。二是全面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主持制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局管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办法》等制度,完善局系统“一把手”例会机制,常态化开展领导班子成员、下级“一把手”谈心谈话和提醒监督,督促自觉落实民主集中制、“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规定。今年1—9月,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局管领导班子“一把手例会”4次、局管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会1次,与干部谈心谈话71人次,全覆盖对直属单位开展了调研督导。三是组织整治突出问题。针对2018年市委“机动式”巡视以来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主持制定并认真落实《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务回避制度》《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等,推动全行业促改促治。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及时制定并迭代升级实施方案,研究剖析典型案例,推动集中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7.着力压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对标完善责任清单。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局党组按要求建立了全面从严治党“三个责任清单”,并研究制定了《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机关党建“三级七岗”责任清单》等,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全面覆盖。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药品监管领域社会组织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健全定期听取学会协会工作汇报、财务检查等制度,全面加强对学会协会管理。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印发《市药监局领导班子成员、一级巡视员、药品安全总监工作分工的通知》,把班子成员“联系”直属单位调整为“分管”直属单位,要求分管领导对分管单位每半年深度下访1次,并落实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提醒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面加强对分管领域干部队伍、学会协会的管理监督,压实分管领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三是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修订局党组《巡察工作规划(2023—2027年)》,印发《关于2023年度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的通报》,出台《2024年巡察工作方案》并针对被巡察的2个单位制定巡察内容“49看”,着力提高巡察质效。
8.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一是强化政治监督。建立健全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列席市药监局党组会议和开展专项监督、调研督导、建立监督台账等机制,全方位加强对市药监局“一把手”“关键少数”和年轻干部等重点群体的监督,督促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今年1—9月,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列席市药监局党组会议16次、局长办公会议7次,指导建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开展全覆盖监督。制定《市药监局直属机关纪委政治监督清单》《市药监局直属机关纪委2024年度政治监督任务清单》,机关纪委开展了2次政治监督。二是做实日常监督。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加强直管系统纪检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并通过干部参与问题线索处置、案件办理等,提升市药监局纪检干部发现及处置问题线索的能力和办案业务水平。市药监局直属机关纪委制定《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纪律监督员管理制度》《机关纪检委员、纪律监督员台账》,建立健全群众来信来访、网络举报投诉、上级转办交办、“12315”平台等“四位一体”信息收集平台,实现了日常监督全覆盖、无死角。建立机关纪委常态化开展监督回访和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机制,今年1—9月电话回访266家次、实地回访17家次,通过“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廉洁自律监督回访”二维码收集到反馈的监管工作建议信息405条。三是严格执纪问责。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针对市药监局基层单位存在的问题,通过调取审计报告和案件资料,开展分析研判,依规依纪处理相关问题,全市药监系统被立案审查1人、免职和诫勉1人。
9.全面推进清廉药品监管建设。一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采取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读书班、听取辅导报告、召开警示教育会、参观警示教育展、讲纪律党课、对照问题清单检视、每月编发典型案例通报、举办青年干部党纪学习教育暨“青年·清廉”座谈会、评选“清廉处(科)室”和“清廉家庭”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二是着力加强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研究制定《关于推进清廉药品监管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建设9大体系和46项重点任务。在审评审批领域建立“一号追溯”、异议处理工作程序和月报表制度,在监管执法领域建立检查局定期轮换监管区域制度、全程执法录音录像制度,在干部监督领域建立公务回避制度、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切实加强项目经费监管。制定《2024—2026年内部审计工作规划》《2024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把基本建设项目纳入内部审计重点,督促指导各基础设施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市药监局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出台《关于加强横向委托项目管理规范化的指导意见》,在检验检测机构有针对性地建立起防范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具体制度。
10.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一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市委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加强经费支出事前审批,鼓励无纸化办公、线上办会,停止了内部文稿材料编印外包工作。坚持只减不增原则,停止了非编人员的新聘用工作,全系统分流、解聘非编人员50名。二是持续推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整治。会同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持续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整治,着力发现、从严处理“快递送礼”等问题,深挖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防患于未然。三是全面规范津补贴发放。组织开展津补贴发放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央、重庆市工资津贴补贴政策规定进行发放。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1.着力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一是提升领导力组织力。加强工作统筹谋划,创新实施“除险固安”“川渝共建”“产业赋能”“数字药监”“能力提升”“党建引领”六大行动,确保了我市2023年度全国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获评A级且排名全国前列。全面深化药品监管全过程改革,如期完成“一院四所”检验检测机构改革任务,有效解决了检验检测机构重复性建设投入、同质化竞争等问题;大力培育渝药创新、药事服务等改革事项,今年1—9月先后有6项工作在全国会议上作交流发言。二是发挥班子成员表率作用。利用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通报分管领域重大事项,加强相互监督、促进相互融合。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严格督促班子成员管好身边人身边事,自觉净化“三圈”。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建立充分酝酿、集体讨论、“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等民主决策机制,形成了决策有据、执行有序、监督有力的决策管理程序。
12.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出台《关于加强药品监管专业能力建设若干措施》《直属单位学术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试行)》《药品监管高层次人才队伍培育计划》,实施“领航”“匠心”“雏鹰”3大工程,全方位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今年1—9月引进博士4名、硕士13名,全系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达40%以上。联合重庆医科大学开展在职人员“学历提升专项行动”,集中开设“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提升班”,建立川渝两地分期分批互派干部交流学习机制,持续实施区县药品监管骨干能力提升“千人计划”,多层次、多维度加强能力培养。二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加强直属单位管理的若干措施》《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局管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办法》等,统筹整合巡视巡察、审计、班子回访、信访举报等信息源,每季度开展研判,确保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深化作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深入整治药品监管重点领域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问题。三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今年1—9月提拔重用处级领导干部12人,晋升二级巡视员1人、四级调研员及以上职级25人、事业单位岗位职级7人,嘉奖145人、记功22人,加强正向激励。推进全员量化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在评先评优、职务调整、职级晋升等的运用,促使干部职工履职尽责;通过提醒、约谈等方式督促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单位主动作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3.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理念,严格执行科学定责、指导履责、评议问责等制度,研究制定《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机关党建“三级七岗”责任清单》,今年1—9月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16次,党组书记带头领办了“党建统领优化实绩量化考核,助力提升药品监管能力”书记项目。研究制定《2024年全市药监系统党建考核指标体系》,健全完善机关党建质量评价分析、定期晾晒、结果运用等制度,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二是持续夯实基层基础。结合检验检测机构改革,一体推进原万州、黔江、涪陵、永川食药检所党组织和党员组织关系整建制转入市食药检院党委,实现了局直属机关党委对基层党组织的全覆盖管理。编印下发《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党务工作常见案例释疑》,督促各基层党组织打造标准化规范化样板。研究制定《市药监局直属机关党委同发展对象谈话操作指南(试行)》,从工作流程、谈话内容、追责问责等方面规范党员发展对象谈话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党组织功能作用。依托“红岩先锋智慧党务”模块,组织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督促党员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与网上学习宣传等。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指导督导基层党组织谋划打造“渝药创新生态链”、成渝地区药品监管一体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渝药安”应用、药品监管能力提升等实践案例。四是高位推动“红岩先锋·模范机关”创建。印发创建实施方案和《“红岩先锋·四强支部”创建工作方案》《“红岩先锋·六好党员”选树指标体系》等,并召开动员部署会、工作推进会上下联动推进,我局被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确定为“红岩先锋·模范机关”创建试点示范单位。
(四)落实巡视、审计问题整改方面
14.压实责任推动问题真改实改。一是扛牢巡视整改责任。坚持“新官理旧账”,局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自觉跑好接力棒,压实“接力整改”责任,召开领导小组会对上轮巡视、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逐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对策,与本轮巡视反馈的新问题一并融入整改方案,确保无缝对接形成闭环、新官理好旧账真改实改。二是扛牢整改监督责任。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对市药监局党组巡视整改工作的监督方案》,明确了监督内容、方式和要求,对巡视整改工作严肃开展监督,全程指导把关,督促巡视、审计反馈的问题不断整改到位。三是扛牢评估问效责任。把问题整改作为局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的重要内容,通过检查、督查、考核等方式,促使问题从严从实、不折不扣整改。今年1—9月,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办、机关纪委对整改工作开展了3次督查和2次考核。
15.标本兼治推动问题常态长效整改。一是持续推进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相关规定、填写自查情况表、签订承诺书,全面摸排核查干部职工在企业、社会组织等兼职情况,指导某协会按规定辞退了1名超龄任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的退休干部。持续深化干部纪律作风整顿,严格个人事项申报和档案管理,全面推行网上审批,会同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严格依照《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等进行精准查处。二是认真抓好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立行立改、强力整改。把专项资金使用、招投标、基本建设等纳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的重点,督促各相关处室和单位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和基本建设等有关规定。三是及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修订《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招标采购内控管理办法》《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等,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审核审批管理、基本建设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把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合同等纳入公平性竞争审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过集中整改,市药监局党组推进市委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效,但仍需以钉钉子精神深化落实,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效,奋力谱写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的药品监管新篇章。
(一)持续强化党建引领,深化理论武装,在旗帜鲜明讲政治上下功夫。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市药品监管领域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行。一体化学习、一体化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再学习、再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持续深入肃清流毒影响,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持续突出严的基调,推动自我革命,在驰而不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上下功夫。自觉履行局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持续推进市委巡视、审计反馈意见和纪检监察建议等落实,全方位加强清廉药品监管建设。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全力支持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和局机关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三不腐”。
(三)持续加强标本兼治,着眼长远发展,在建章立制实现长治长效上下功夫。强化系统施治、源头治理,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防范制度,实现用长效机制推动巡视整改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坚决避免整改问题反弹。动真碰硬对巡视整改持续开展督查、考核和“回头看”,切实解决共性问题、长远问题、深层次问题,全力推进“双十佳”重点项目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真正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四)持续加强成果运用,主动担当作为,在守正创新推进药品监管现代化上下功夫。着力抓好巡视整改的成果运用,不断把整改成果融入到各项具体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药品监管治理和促进产业发展的能力水平。认真细化实化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部署,积极策划推进药品监管现代化的抓手载体,加快推动形成“西部领先、全国进位和重庆辨识度”的标志性药监改革成果,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60353655(工作日9:00—18:00);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27号,中共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巡察工作办公室;电子邮箱:cqsyjjxcb@163.com。
中共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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