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集体资金作为自己的日常生活开支,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我感到羞愧……”近日,大足区雍溪镇某村村民委员会委员、综合治理专干石某在当地召开的警示教育院坝会上作公开检讨。
此前,大足区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石某挪用集体资金的问题线索。经查,2018年,石某利用担任村民小组组长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其代为保管的占地补偿款2.2万余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24年11月,石某受到警告处分,涉案款物已全额退还至该村经济联合社账户。
该案是大足区纪委监委在开展村(居)民小组集体经济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查处的一起违纪案例。2024年以来,该区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将“整治村(居)民小组集体经济管理突出问题”纳入重点监督内容,围绕村(居)民小组经济合同管理、集体资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各村(社区)率先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整改,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
整治过程中,该区纪委监委灵活运用片区协作工作机制,统筹用好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监督力量,联合区农业农村委组建8个专项监督检查组,每组调配“1名区纪委监委带队领导+1名区农业农村委干部+2名镇(街)纪检干部+N名村(社区)廉情监督员”,在全区抽取56个村(社区)、332个村(居)民小组开展现场监督检查,面对面倾听民意、查清问题,点对点督促整改,推动村(居)民小组集体资金实现规范管理。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8个专项监督检查组累计走访村(社区)干部345人次、群众600余人次,查阅相关资料800余份。目前,该区纪委监委已督促整改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财务收支管理混乱等6个方面470个具体问题,严肃查处侵占挪用、截留私分和违规出借村(居)民小组集体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8件10人,挽回经济损失317万元。
为进一步扎紧村(居)民小组集体经济“钱袋子”,该区纪委监委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督促区农业农村委全面清查、及时补登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累计核查集体资产总额30亿元,线下补登农村集体资产2.71亿元;推动区农业农村委出台《大足区村(居)民小组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办法(暂行)》等制度6个,进一步完善组账村代管、财务公开公示、集体经济收入分配等工作机制,堵塞村民小组财务管理不规范漏洞;同时针对村(社区)干部业务本领不足、纪律意识较弱等问题,组织开展“三资”业务培训视频会,运用涉农领域案例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27场次,教育相关党员干部3219人次。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六届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把群众利益摆在首位,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蝇贪蚁腐’,严惩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黑手,让群众感到清风正气就在身边。”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备案序号:渝ICP备070003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