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是否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近日,彭水自治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来到联系乡镇对违规报销差旅费自查自纠工作“零报告”情况进行监督核实。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会同县财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的工作提醒》,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规报销差旅费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共计212家单位进行自查自纠,清退204万余元,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926人次。紧盯违规报销差旅费等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立案查处党政“一把手”2人,诫勉1人,责令书面检查3人。
该县纪委监委切实发挥负面典型案例警示作用,选取2020年以来所查处8个方面21个“四风”类案制作《彭水自治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身边人”“身边案”警示作用,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以案四说”115场次,运用案例140件次,受教育9000余人次;全县各级党组织共参观廉政教育基地20余场次,受教育1000余人次。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压实相关职能部门责任,督促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健全完善《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食堂管理的通知》等制度机制,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财政资金使用、公车管理、公务接待有关情况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避免出现相关预警问题。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党建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系统,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密切与税务、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协作,实现信息监督共享互通。拓宽发现问题渠道,会同县税务局开展餐饮发票筛查,目前已筛查发票1000余张,移送核查重点单位6家。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持续加大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清理整顿力度,坚持严的基调,发挥案件查办震慑作用,同时着力补齐制度短板、推动标本兼治,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