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安排,2023年10月起,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院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常规巡察。并于2024年1月16日向我院反馈了巡察意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指出我院在党支部主体责任、党风廉政、人事人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院党支部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坚决的态度、扎实的作风、严格的要求、有力的举措抓实抓细各项整改工作,推动医院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落靠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主体责任
县妇幼保健院党支部始终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正视问题和差距,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以来,县妇幼保健院党支部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开展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对标对表整改任务,以巡察反馈意见作为整改的方向,全面开展巡察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由党支部书记、院长挂帅任组长,领导班子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整改有关事宜。
二是落靠主体责任。县妇幼保健院党支部先后召开党组会议,巡察整改动员会,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和市、县委开展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坚决贯彻县委书记在全县巡视巡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推动整改压力层层传导,整改责任层层落实。
三是精心制定方案。对照县委巡察要求,坚持清单管理,对巡察反馈问题,制定印发了《县妇幼保健院党支部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城妇幼党〔2024〕10号)明确目标任务,列出时间表、划出路线图,为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提供保障。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建立问责机制,对不认真整改、不主动整改、整改不彻底的相关责任人开展督促提醒。主要领导时常过问,定期督导;并将整改推进落实情况纳入个人平时考核和年度评优评先,确保整改工作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
二、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落细
对县委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存在的28个问题均已建立了整改落实台账,拟定了69条具体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进度汇报,同时,要求各分管领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谁分管谁负责,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问题一个不少,措施一条不落,整改落实到位。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对个别问题因特殊情况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作出详细的说明,并积极创造条件,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积小胜为全胜,通过不懈的努力,截止目前,28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妇幼保健工作“发育迟缓”,健康事业发展质量不够高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政治建设深化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12月29日制定“第一议题”制度并坚持支委会由支部书记领学习近平系列讲话及传达讲话精神;二是各临床业务培训坚持传达学习习近平相关讲话及精神传达。
(2)坚定信念以学促改不扎实,思想认识内化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自查自纠阶段,从五方面25类清单中自查发现问题6个,目前已全部整改;自查发现15项制度及流程存在不合理,已全部及时修订;二是已对照《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负面清单》再次进行自查,坚持问题导向,用心念好法纪紧箍咒,从严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3)知行合一以学促干有短板,学习成果转化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二甲已建立危重人群管理流程已做好危重人群的管理和随访工作,并积极开展相关健康教育活动,提升产儿科对异常情况的识别能力,以便及时就医;二是对于无法救治的孕产妇和儿童,应确保顺利及时转诊,不截留病患;三是制定院内剖宫产月通报制度,每月通报本院剖宫产、首胎剖宫产情况,将其纳入孕产保健部绩效考核指标。
2.以新“两纲”为引领推动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尚有差距。
(4)自身发展目标定位不够清晰。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县总医院建设,现暂未重新修订《城口县妇幼保健院“十四五”规划》;二是结合医院正在创建二级妇幼保健院工作实际,按照妇幼保健院机构发展目标正在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5)妇幼健康全周期服务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提高辖区两癌筛查水平,2024年3月28日开展了城口县2024年妇女两癌筛查培训会,增强城乡妇女健康意识;二是不断加强宣传,2024年3月份配合县妇联在各乡镇开展了两癌下乡集中筛查活动,充分利用横幅、微信群、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宣传两癌筛查项目;三是从2024年3月份开始,陆续走乡进院开展两癌筛查宣传。
(6)妇幼健康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有序推进二甲创建工作,通过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完善了组织架构,召开了推进会,接下来还将严格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表实施创建工作,并定期调度检查创建工作落实情况;二是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在保质量、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2024年8月建设完工,10月完成整体搬迁。
3.贯彻落实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动力尚显不足。
(7)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护理部已分别开展护理核心制度、护士条例、法律法规、爱婴制度、不良时间、护士分层级管理实施方案、心肺复苏等方面的业务培训;二是医务科已组织开展十八项核心制度的培训和进行日常检查18项核心制度。
(8)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扶贫、救治专账。专账用于危重孕产妇(儿童)救治、扶贫等公益性支出;二是对药品采购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恪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采购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办事公道、廉洁自律、不谋私利、遵纪守法的行为准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9)薪酬制度改革实施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二甲创建”工作对科室重新进行定编定员;二是重新调整完善绩效考核方案,充分运用绩效考核激励机制。
(10)落实预算管理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目标和政策,同时已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二是加强预算编制与审核环节,严格按照《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建立了2024年预算表,对医院收入、支出、资产负债、现金流量等全面财务信息进行详细编制;三是结合医院发展规划、业务需求和市场状况,制定了2024年预算方案;四是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已派相关人员参加财务管理能力提升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4.增强忧患意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未做到一以贯之。
(11)药事管理委员会形同虚设。
整改情况:一是对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及流程,保障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二是已及时上报一季度药事数据,药剂科按要求及时完成了药品监测数据的上报;三是建立处分点评台账,结合“二甲创建”工作逐步完善药物使用评价体系,提升处方点评质量,同时将处方点评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
(1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管理人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二是上半年召开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支委会研判3次;三是已指定专人负责运行管理微信公众号,并制定相关审批流程制度,确保妇幼健康政策信息及时更新,并强化正能量传播引导。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纠治不正之风“四肢无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够实。
1.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不够有力,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3)党支部主体责任压得不紧实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1月30日和4月18日分别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二是已于3月21日和5月28日分别召开职工大会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意识形态领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警示教育工作,持续加强全院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提升思想认识。
(14)“一把手”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欠力度。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一把手”“一岗双责”责任,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二是已于4月18日汇报党风廉政相关工作,主要领导强调班子“一岗双责”责任,督促“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三是3月18日“一把手”同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不断强化班子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四是在5月份,班子成员就党风廉政工作分别向“一把手”进行了汇报。
(15)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已分别与自己所分管部门中层干部开展了谈心谈话;二是建立重点岗位防范台账及措施,针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对重点岗位人员已开展提醒谈话;三是结合蛛丝马迹将不良事件上报县卫生健康委,并已层层签订廉政分析承诺书。
2.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够实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问题较为突出。
(16)违法违规获取医疗收入问题纠治不主动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2022年1月至今通过拼药再入库违规金额划入专用账户,专用于危重孕产妇(儿童)救治、扶贫等公益性支出;二是严格按照采购相关规定,采购同种小剂量(规格)药品替代;三是强化对药品采购人员、管理人员、临床医护人员的管理,已对其相关岗位上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减少“拼药”问题发生。
(17)过度诊疗、违规收费,增加群众就医负担现象长期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医保管理工作制度》《医保医师服务行为“十不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权益管理办法》《医保物价投诉管理制度》《自费项目使用管理制度》《医保物价培训管理制度》《违反医保规定内部处理制度》《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已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自查自纠并形成报告;三是已开展医保政策等相关制度的政策培训;四是已增设收费项目公开墙,对收费项目进行详细公示。
(18)财务管理不精细,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台账;并及时更新,切实做到账物相符;二是重新完善原有的《城口县妇幼保健院房屋建筑物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制度》及流程,持续加强零星维修的计划施工及预算管理。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作风建设差距比较明显。
(19)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现象屡禁不止。
整改情况:一是对管理人员领取“新筛”劳务费、进修学习人员重复报销差旅伙食补助已清退完毕;二是对财务人员开展了政策法规的培训教育,并开展提醒谈话。
(20)医德医风建设不到位,损害患者利益情况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及服务意识培训,全院医务人员主动服务意识及服务水平得到很大提高;二是已建立投诉台账,加大了考核力度,将投诉情况与年终个人评优、晋升晋级挂钩,并纳入月度科内绩效考核。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基层组织建设“贫血缺钙”,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好。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21)党建统领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学习中办发《关于加强全县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城口县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二是在每次学习结束后,都开展了研讨交流发言。
(2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二甲创建,重新修订了《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院支委会议事规则》;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始终坚持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三是东西部协作业务进修学习人员多享受进修补贴已退还完毕。
2.人才队伍建设不给力。
(23)执业人员准入资格审查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行业九项准则》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二是组织学习《城口县医疗卫生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办法进行人员招录。
(24)从业人员使用管理有瑕疵。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卫生健康系统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实行轮换的通知》《城口县妇幼保健院重点岗位人员轮岗制度》,已将后勤保障科及药剂科采购重点人员岗位进行了轮换;二是已开展了相关人事制度的培训。
(25)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欠力度。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2024-2025学科发展计划及外出进修名单;二是截止目前,已有5名同志分别外派至重医附属儿童医院、重庆市妇幼保健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名外派临沂市人民医院进修;三是截止目前,先后外请两名专家到院指导查房及开展培训工作。
(四)落实县委上轮巡察反馈意见有差距,巡察成果运用“消化不良”,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不够常。
(26)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高质量召开了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二是已认真开展院感相关的培训;三是已制定清洁卫生管理职责,重点督促落实第三方公司对全院清洁卫生管理职责。
(27)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二甲创建工作”,已修订和优化了100余条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二是针对已重新修订的部分制度开展了学习培训。
(28)成果运用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医保管理考核方案,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降低过度诊疗和过度检查的动机;二是已制定县妇幼保健院医保住院管理工作制度;三是已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自查自纠工作。
三、巩固整改成果,确保妇幼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通过全面整改,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上、作风上、党性上又集中“补了一次钙”“加了一次油”“充了一次电”。下一步,始终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按照县委要求,针对本次巡察反馈问题,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领导作用,不断加强巩固整改成果,将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努力办人民满意的妇女儿童医院。
一是持续深入整改。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长期坚持的问题进一步深入研究,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坚持挂账不销账,咬定青山不放松,久久为功,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让整改成果持续坚持,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自觉担当责任。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医院党的建设,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全面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以巡察工作的新成效推动推动我院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公开期限: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31日(1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3-59222321(工作日9:00—18:00)。
单位地址:城口县复兴街道茅坪社区春雨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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