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丰都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对名山街道党工委原书记石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石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石维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石维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