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_重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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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纪委监委信息公开
组织机构
来源: 时间:2024-11-21 10:29
组织机构图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保密、财务、档案、信息化工作等。
  (二)组织部
   负责统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建设相关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表彰、奖励工作;办理党风廉政情况意见回复;负责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等。
  (三)宣传部
   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及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洁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等。
  (四)法规研究室
   负责起草、协调起草、备案审查、清理有关纪检监察业务规范性文件;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负责申诉复查工作等。
  (五)党风政风监督室
   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党内监督、问责等方面工作。
  (六)民生监督室
   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民生领域监督工作,综合协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工作;开展、指导相关安全责任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等。
  (七)信访室
   负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行为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务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
  (八)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情况等。
  (九)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
  (十)案件审理室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和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核处理工作;负责报批、备案和征求意见案件的办理工作。
  (十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工作等。
  (十二)区委巡察办
   区委巡察办是区委工作机关,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区委巡察工作。负责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并对其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组织开展区委巡察工作;承担全区巡察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