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机关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被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对所犯错误进行了反思,并撰写了忏悔书;这些忏悔书展现了他们思想认识上的转变过程,是开展警示教育的鲜活反面教材。现推出专栏“忏悔与剖析”,供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亦官亦商的反贪“老兵”——巫山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牟国清案件警示录

违纪违法事实:

牟国清,男,汉族,1972年9月生,重庆云阳人,大学文化程度,1993年9月参加工作,200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20年7月,牟国清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牟国清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并收受礼品;违反组织纪律,跑官要官;违反廉洁纪律,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违规在涉案单位报账,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违反工作纪律,泄露办案秘密;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2020年12月,牟国清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21年1月,牟国清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忏悔视频

忏悔书(节选)

在2020年7月1日,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之际,我作为巫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被市纪委监委宣布留置,接受审查调查,犹如当头棒喝。当我被送到留置中心——自己曾经在此办理过职侦案件的地方,这一回却是自己成为被审查调查的对象,感到羞愧万分。

一、拜金思想生邪念,深陷泥潭不自知

从我懂事开始,父母不断给我灌输要出人头地,努力改变命运。1993年大学毕业之后,我更是把做生意、赚大钱作为人生目标和追求。1997年初,我考入检察机关,听说反贪局权力大,便极力要求到反贪局工作。工作伊始,我就看重金钱,大讲排场。1998年,我每月工资不到300元,却花费一万多元购买了一部大哥大手机。看着同事们羡慕的目光,我感到特别有面子,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在反贪局工作期间,我目睹了一些私人老板奢靡的生活,在我的脑子里刻下了发财致富、商品交换的烙印,更是相信金钱万能,有钱能解决一切问题,一门心思“赚大钱、快钱”,拜金主义思想悄然滋生,为钱所累,金钱至上。

二、以权谋私铸大错,陷入深渊难自拔

2009年上半年之后,结交了一些老板。他们挥金如土、纸醉金迷的生活不断地刺激我对物质、金钱的极度欲望,我渴望成为他们一样的“有钱人”。但我的收入水平满足不了这种极度的物欲,于是逐步产生用手中职权换取金钱的罪恶念头。在查办某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我接受一名行贿人朋友的说情并收受3万元好处费,这是我第一次收受他人贿赂。最终我本不坚定的底线被金钱击垮,明知这是职务犯罪,还要知法犯法。这犹如千里江堤的一个缺口,一旦打开必将洪水泛滥。接下来收受5万、8万、40万,再发展到收受上百万元。迷失在贪腐之路的我深陷于灯红酒绿、穷奢极侈的享乐之中,出入于五星酒店,流连于高档餐厅,酒醉于贵州茅台,饭饱于龙虾鲍鱼,身穿高档名牌,手拿品牌皮包,腕戴高级名表……在攀比炫耀、骄奢淫逸、声色犬马的生活中,我一步步陷入贪腐的深渊,无法自拔。

三、痛心疾首忆过错,悔之晚矣已惘然

一是悔恨自己知法犯法,走上贪腐毁灭之路。我错误地认为那些落网的官员是智商不高,作案手段原始,以为凭着丰富的反侦查经验,披着“富二代”的外衣,能够隐藏自己的犯罪行径、骗取组织的信任、摆脱群众的监督、逃避法律的惩罚。

二是悔恨自己心存侥幸,放弃主动投案自首。从我的关系人被留置到我接受审查调查,这48天我终日惶惶不安,亦产生过主动投案的念头,但是侥幸心理占了上风,最终让自己错失了自我拯救的机会。

三是悔恨自己对抗组织审查调查,错上加错。我执迷不悟,天真地认为凭自己多年的侦查经验可以对抗组织的审查调查。我转移涉案物品,多次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

四是悔恨自己利用检察权插手工程项目,谋取个人私利。一帮朋友、同学为了利益都与我关系逐渐密切起来,开始了“温水煮青蛙”式的“围猎”。我不但没有警觉、筑牢思想防线,反而是陶醉在一片恭维和觥筹交错的热闹氛围之中,也找到了“出人头地”的存在感。在金钱利益的驱使下,为不法商人在工程招投标、项目审批、土地出让等方面打招呼,大肆收受贿赂,最终陷入犯罪的深渊。

五是悔恨自己违规借款,侵占他人权益。担任领导干部以来,我先后向多名管理服务对象借款3000多万元供自己、父亲及关系人使用,占用时间从几个月到一两年不等,而且没有支付利息。

六是悔恨自己沉迷于赌博,败坏领导干部形象。我从2011年左右就开始在茶楼打麻将赌博,每场输赢上万元。2017年任巫山县检察长后,更是沉迷于打麻将,寻求赌博的乐趣与刺激。有些熟悉我的同事和朋友给我取了个“麻国清”的绰号,自己作为“一把手”,带坏了风气。

四、反躬自省揭根源,思想剖析鸣警钟

一是信仰丧失,“三观”扭曲。自小受到家风不正的影响,加上我进入检察机关之前的经商经历,让我形成了“有钱能改变一切”的拜金主义思想,奉行商品交换原则,也让我将职侦工作作为实现“当官有权,出人头地”的手段,从根源上来讲,我是“三观不正,动机不纯”,让自己对金钱、物质的欲望在权力的温床上滋生、蔓延、生根,利令智昏,一发不可收拾。

二是荒废学习,放弃改造。作为党员干部应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能力。但是,对组织、单位这么多年来各种政治学习、教育学习活动,我却不以为然,认为政治学习可有可无,学不学一个样,有时甚至还认为是无端耽误办案时间,存在抵触心理。在二分院工作期间,除了日常办案所用工作笔记本外,我没有记录过一本学习笔记,更谈不上利用工作之余加强自学。

三是敬畏缺失,心存侥幸。我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这么多年,自己却成为了典型的“灯下黑”,知法犯法、执法违法。有时单位组织以案说法警示教育,也是看过即忘没有入脑入心,更没有引以为戒,反倒是认为这些人是因为没有反侦查经验才落马,自己从事侦查工作,有经验能够“平安无事”。我逐渐对党纪、法律失去敬畏之心而不自知。

四是私德不严,精神颓废。这么多年来,除了一帮私人老板等“酒肉朋友”,我几乎没有交情趣高雅、淡泊名利的良师益友。在这种圈子当中我迷恋酒场、牌桌,追求豪车别墅,与一帮老板富人攀比消费,在拜金主义、物欲膨胀的驱使下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



案例剖析

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带着“生意梦”进入检察队伍的牟国清,把过上富人的生活当作人生首要目标,边执法边违法,运用手中的职务犯罪侦查权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利,为老板在规划审批、工程承揽、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大额财物,从一名在反腐战线工作23年的“老兵”沦为执法违法的腐败分子。

牟国清的父亲经商,在家庭环境的耳濡目染中,他从小便对经商挣钱充满渴望,崇拜商人的生活方式,喜欢讲排场摆阔气。大学毕业后,在父亲“当官光宗耀祖”的劝说下,他通过招考进入检察机关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但他并没有按照一名检察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反而热衷摆出一副“富二代”的姿态,与老板比物质比消费,花钱大手大脚,甚至打肿脸充胖子来维持所谓的面子,直到经济状况无法支撑他的奢侈生活,于是便打起了手中权力的主意。

为了给父亲及利益关系人的生意筹措资金,2015年以来,牟国清先后利用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职侦局副局长,巫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的职务影响,向多名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其中绝大多数未支付利息。为了继续维持自己的“老板式”生活,牟国清向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辖区的有关负责人打招呼,帮助老板承揽房地产项目、绿化工程等,以此收受大额钱物。近几年,牟国清经济左支右绌,但他仍然通过这种方式敛财维持所谓的老板作派,喝茅台、穿名牌、买豪车、购别墅,全然没有半点领导干部的样子。

本立而道生,道歧而人亡。牟国清带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错误价值观加入党组织、进入检察官队伍,又放松主观世界的改造,长期缺失理想信念这个共产党人的魂,自然无法行正道、担正义,反而是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筑牢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要把好入口关,在入党、入职、提拔等关键节点,坚持把理想信念坚定等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要加强日常教育,通过正反两方面教育不断巩固、增强宗旨意识;要强化日常监督,对于思想滑坡,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始终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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